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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15-043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收到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的通知,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0日期间,国华人寿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26,589,9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变动前,国华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26,590,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变动后,国华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53,179,9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3,179,9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人寿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15年8月2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世界

      股票代码:6006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层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层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世界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新世界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层

      注册资本:28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000000093588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民营)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 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至不约定期限

      组织机构代码:66783228-6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043667832286

      股东名称: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合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凯益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层

      邮编:2001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人除持有新世界外,还持有以下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持有天津海运(股票代码600751)股份,占比14.45%;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持有有研新材(股票代码600206)股份,占比7.51%;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持有国农科技(股票代码000004)股份,占比5.00%;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持有鸿达兴业(股票代码002002)股份,占比5.30%;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持有天宸股份(股票代码600620)股份,占比10.00%;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持有华鑫股份(股票代码600621)股份,占比5.00%;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持有东湖高新(股票代码600133)股份,占比5.00%;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8月19日到2015年8月20日期间增持新世界股票26,589,927股,增持后共持有新世界股票53,179,970股。本次增持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6 个月内继续增持新世界,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新世界无限售流通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世界股票26,590,043股,占有新世界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世界53,179,970股,占有新世界总股本的1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国华人寿保险已于2015年8月19日到2015年8月20日期间增持26,589,927股,增持后共持有新世界股票53,179,970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新世界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