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5-05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下午13:40在公司老厂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证券投资部已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庆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8人(独立董事王桂华女士因公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唐红女士代为发表表决意见),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方盛制药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司2015-055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投资设立中药提取、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司2015-056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5-05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资金管理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8号)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2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5元,共计募集资金404,811,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7,288,6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522,34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14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用、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836,95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9,685,382.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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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使用144,699,112.92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9,573,495.16元,支付发行费用及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5,125,617.76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63,289.1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1,975,176.2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完善,更好地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广发证券于2014年12月28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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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上述银行;另,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告期内公司将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本报告“三”中(四)】。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单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在经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详见公司2015-011号公告),并约定定期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监管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使用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已到期的定期存单所涉及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存放。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04、007号,2015-002号公告)
2015年1月6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购买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002号公告)
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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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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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5 -05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方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生物”,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以货币出资总计人民币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方盛生物尚未就生产基地的建设形成具体的规划,公司在本次设立方盛生物事项获批后,将开展项目选址、投资估算等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进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项目整体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方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方盛生物”,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进行中药提取、原料药及制剂生产。根据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历来重视新药开发,新药研发能力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上市后,新药开发强度逐步加大,且新药开发更趋向于高端品种,对原料药的要求较高,需要公司具备相关原料药的生产能力,而目前公司的化学原料药生产能力严重制约了新药开发进度。此外,公司主要产品中成药的销量持续增长,对中药提取物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目前的中药提取产能不足的矛盾逐步显现。
2、根据公司战略及生产发展需求,公司将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方盛生物,将根据方盛生物的经营需要,分期投入所认缴资金。
3、201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药提取、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4、本次审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方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庆华
5、经营范围:中药提取、中药制剂生产、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1、政策风险及对策
本项目为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来业务范围将涉及中药提取、中药制剂生产、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等方面,均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方向,不存在政策风险。
2、管理风险及对策
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较大规模的土建工程建设,存在一定的工程建设管理风险。为此,公司将认真完成前期的调研、投资估算等工作并进行充分论证,积极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3、资质认定风险及对策
根据我国药品生产实行的许可生产制度,新建的生产车间需通过GMP认证后方可投入生产,虽然公司现有在产的生产车间均已通过GMP认证,并已按标准完善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流程及规范,且公司从未出现未通过GMP认证的情况,但仍无法完全保证本次拟投资项目新建的生产车间能够及时通过GMP认证。为此,公司将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GMP认证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生产车间并完成各项设备的安装等其他准备工作,确保及时获得GMP认证。
4、资金风险及对策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可能增加财务风险。为此,公司将科学、合理地调配资金,强化风险控制意识和手段,且本次投资拟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分期的方式支付,不会给公司的现金流量带来较大的压力。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推动公司新药品种的开发
公司投资设立方盛生物进行化学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进行高端新药品种的开发提供了原料药保障,有利于公司未来获得更多的高端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更好地适应和支撑公司未来发展。
2、有利于缓解中药提取产能不足的矛盾
近年,公司的中成药销量持续增长,对中药提取物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目前的中药提取产能不足的矛盾日益突显,设立方盛生物并新建中药提取基地,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中药提取产能,有利于缓解公司的中成药提取生产能力的矛盾。
3、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
目前,公司在中药方面以中成药的生产销售为主。新建中药提取基地后,公司的中药提取能力将很大程度得到提高,不仅可以满足自身对中药提取物的需要,还可以将中药提取物直接销售;同时,在条件具备时,公司将进行中药饮片的生产,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
4、本次投资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5-05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下午15:00在公司老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传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及摘要审慎审核,我们认为: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