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15-037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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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胡伟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其中,董事胡伟、吴亚德、王增金、李景奇、谢日康、张杨以及独立董事区胜勤、林钜昌、胡春元、施先亮出席了会议,董事赵俊荣因公务未能出席,董事赵志锠因个人事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钟珊群、方杰出席了会议,监事何森因公务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龚涛涛出席了会议;另外,本公司律师及登记公司(香港)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美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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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适用)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审议之议案获得超过一半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日期为2015年7月1日的《关于美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经纬、吴颖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