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02 公司简称:晋亿实业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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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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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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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经济“新常态”特征日趋明显,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努力提升经济效益和质量效率,促进企业稳健经营与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1、加强整合销售网点,进一步提升售后服务质量,提升晋亿品牌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2、加大应收帐款回收力度、控制存货、优化公司现有生产工艺技术,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3、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达到最大化的绩效产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配套、后备力量充足的人才队伍。
本公司是国内紧固件行业规模最大的制造商,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领先的市场地位,但由于上半年钢材价格持续下降,带来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下降,致使一般紧固件产品虽然较去年同期扩大了销售规模,但盈利能力增长乏力;同时,由于公司中标的高铁线路不同程度地出现延缓交货的现象,致使高铁扣件销售额较去年同期下降70%,毛利率也有所下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069万元,较去年同期166,116万元下降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8万元,去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6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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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铁道扣件产品收入的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随收入下降而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运输费及销售服务费的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费用的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支出的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支付材料采购款的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理财支出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外债借款的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铁道扣件产品研发支出的减少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利润仍主要源于高铁扣配件以及精线业务。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4-035”、“临2014-036”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于2014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41384号,于2014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384号。2015年1月23日,公司提交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暨2014三季报补充材料。201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因证券监管部门以及投资者的要求,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补充公告》(详见公告“临2015-025号”),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撤回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5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165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为31.58亿元,上半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116,069万元,完成计划的36.75%。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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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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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参见公司2014 年度报告。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和市场形势,公司预测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仍为亏损状态。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自2014年1月以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该决定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1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财政部自2014年1月以来修订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准则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晋德有限公司、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10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蔡永龙
201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