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5-046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凌霄大道北段555号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商务中心二楼Ⅱ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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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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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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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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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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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可见201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娄爱东、许国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