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08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潘玲曼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董事会将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53号”文核准,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91,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968,1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6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使用资金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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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3年9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3年12月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连同保荐机构分别和以上两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0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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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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