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 777 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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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闻淼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熊波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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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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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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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监事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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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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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累积投票提案《关于选举张智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关于选举沈宏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关于选举毛洪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关于选举朱继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关于选举邢秀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关于选举徐荣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关于选举张晖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周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史剑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钟尚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关于选举罗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特别决议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提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伯庆、杨红良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表述,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十一人组成。张智刚先生、沈宏泽先生、毛洪斌先生、朱继根先生、邢秀燕女士、徐荣军先生、张晖明先生、周国良先生、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董事,另有吴智荣先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2、根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表述,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钟尚文先生、罗杰先生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监事,另有黄克铨先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1、吴智荣,男,汉族,1958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最近五年曾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
2、黄克铨,男,汉族,1956年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2015年8月21日下午在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张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张智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各董事的工作经验和业务专长,经董事选举,一致同意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委员包括:张智刚先生、沈宏泽先生、毛洪斌先生、杨国平先生、张晖明先生,张智刚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委员包括:史剑梅女士、吴智荣先生、徐荣军先生、邢秀燕女士、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委员包括:周国良先生、朱继根先生、毛洪斌先生、徐荣军先生、史剑梅女士,周国良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委员包括:张晖明先生、沈宏泽先生、吴智荣先生、周国良先生、邢秀燕女士,张晖明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1、聘任沈宏泽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吴智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李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何为群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熊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储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聘任张志敏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聘任刘权平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聘任董文俊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聘任周水祥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张晖明先生、周国良先生、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以上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张智刚先生、沈宏泽先生、毛洪斌先生、朱继根先生、邢秀燕女士、徐荣军先生、张晖明先生、周国良先生、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吴智荣先生、李艳女士、何为群女士、熊波先生、储今先生、张志敏先生、刘权平先生、董文俊先生、周水祥先生均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上述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任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沈宏泽,男,汉族,1965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兼总裁。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吴智荣,男,汉族,1958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最近五年曾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
李艳,女,汉族,1975年8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何为群,女,汉族,1968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营销总监,运营管理部经理。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熊波,男,汉族,1971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EMBA,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现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储今,男,汉族,1969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最近五年曾任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志敏,男,汉族,1958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公司执业律师。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刘权平,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运营管理部经理、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副总经理、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昆山富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上海福运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董文俊,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战略投资部经理。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周水祥,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最近五年曾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在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钟尚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监事选举,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推选钟尚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 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
钟尚文,男,汉族,1956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