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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的通知, 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626,943股,增持均价为21.66元,增持金额约为7,854.54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于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不减持及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资金不低于 2.2亿元。

      二、增持进展情况

      自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不减持及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6,598,048股,增持金额约为14,315.56万元。增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250,533,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0%。增持进展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