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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68 公司简称:莎普爱思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严峻,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医药行业增速放缓的新常态,莎普爱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在医药行业政策复杂多变的的环境中求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52.67万元,同比增长26.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6.81万元,同比增长33.1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品牌建设,在延续现有产品发展优势的基础上,加大地面活动推广力度,并携手北京卫视《养生堂》联合举办“点睛中国——关注白内障中国行”大型公益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产品的客户满意度、美誉度、忠诚度,以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报告期内,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完成筹建工作,并通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顺利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为公司业务发展朝着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现代化迈进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积极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10股转增5股派现金7.24元(含税),2014年度的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4%。

      3.1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引起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广告费、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的技术开发费、咨询策划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未发生银行借款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实施2014年度现金分红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药品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3.1.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强销售、抓管理、控费用、降成本,各项经营工作顺利开展;201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52.67万元,同比增长26.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6.81万元,同比增长33.10%,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目标。

      3.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西南、华北、华南三个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6.07%、47.12%、40.29%,主要是上述三个地区充分发挥公司的品牌和产品优势,通过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和地面推广活动力度,扩大了品牌的满意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以及进一步增加团队建设投入来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从而实现了其营业收入的同比快速增长。

      3.3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3.3.1核心产品优势:

      公司的核心产品是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公司针对国内白内障患者求诊率低、白内障药物市场发展不成熟的现状,充分发挥莎普爱思滴眼液的技术先创性优势与商品名优势,通过“患者知识教育”的营销策略,做大整个白内障药物市场的蛋糕,同时获取良好的社会效益。

      3.3.2品牌优势

      “莎普爱思”既是本公司的公司名,又是本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商品名,同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莎普爱思滴眼液高速成长的同时,也成功推广了“莎普爱思”品牌,提升了本公司的知名度。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扩大,销售区域的增加,客户群体的累积,公司品牌知名度将随之提高,品牌美誉度也会逐步提升,并对公司其他产品的推广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

      3.3.3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采取“渠道全程管理”模式销售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公司的营销管理平台直达市场零售终端,一方面公司可以加强对渠道与终端的管理与服务,建立起对区域营销网络持续有效的掌控能力;另一方面,这种模式使公司管理层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更为敏锐,决策更为准确。

      3.4投资状况分析

      3.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详见投资状况分析之“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关于全资子公司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获得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GSP 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3)。在获得上述《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为:药品经营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住所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3)。

      2015年1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即合同买受人)与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合同出卖人)签订了相关《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根据以上合同约定,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将购买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平湖市三港路开发的中瑞国际广场项目中3栋1层和2层的共28间商业房产,其总建筑面积1,648.53平方米(以房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合同房款为41,781,310元(不包括交易税费等),上述《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15-002。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已按合同规定累计支付给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房款37,603,179元,占合同总额的90%。

      根据莎普爱思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已于2015年7月3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8月初取得由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莎普爱思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

      3.4.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新厂区搬迁项目工程的投资预算为21,218万元;包括土地和铺底流动资金的总投资23,743万元,共涉及11个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1)2014年起至本报告期末已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搬迁项目工程

      a、年产苄达赖氨酸滴眼液1000万支生产线;

      b、年产玻瓶输液1000万瓶生产线;

      c、年产塑料瓶输液1300万瓶生产线;

      d、年产2200万袋软袋输液生产线;

      e、8200平米公用工程车间。

      上述大输液生产线(玻瓶、塑瓶、软袋)、滴眼液生产线已经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10月31日、11月28日取得新版GMP证书,8200平米公用工程车间也已投入使用,有关在建工程已于2013年底转为固定资产,并于2014年起正式投入生产,老厂区相关生产线同时停止使用。

      (2)报告期在建的搬迁项目工程

      a、年产胶囊1亿粒,片剂6000万片,颗粒剂4000万袋的头孢类固体制剂车间, 设备安装调试中;

      b、7750平米办公楼土建完成,正在装修中;

      c、36000平米仓库大楼已竣工,投入使用;

      d、年产胶囊5000万粒,片剂3000万,颗粒剂2000万袋的普通固体制剂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e、年产口服液5000万支生产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f、年产栓剂2000万枚生产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3.5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5.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4元(含税),实际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313,400.01 元(占2014年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40.03%,含税),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4%,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5),上述方案已于2015年6月9日实施完毕。

      3.5.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3.6其他披露事项

      3.6.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3其他披露事项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4-008;报告期内,累计发生1,479,390.79 元。

      (2)搬迁补偿相关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公司老厂区将自签约之日起 4 年完成搬迁,本次搬迁可获得补偿金额共计11,711.3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到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批搬迁补偿款1,252.18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老厂区搬迁补偿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8)。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3,108.51万元。

      公司获得的老厂区搬迁补偿是对公司整个老厂区搬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与资产相关,按照会计准则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陈德康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