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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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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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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张克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已委托独立董事魏伟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安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中期报告。

      2、通过《关于<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报告。

      3、通过《关于为中天合创公司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银行贷款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按照股比38.75%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合创”) 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440亿元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5亿元的担保,该担保的主要条件如下:

      1、 担保协议生效条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中天合创的其他股东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并各自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3) 公司及中天合创的其他股东已签署银团贷款协议、担保协议。

      2、 担保解除条件:

      (1) 中天合创项目达到融资文件规定的完工条件;中天合创拥有的采矿权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符合银团规定的抵押条件;中天合创拥有的上述资产已抵押给银团;

      (2) 项目连续三年盈利;

      (3) 解除担保前,中天合创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正;

      (4) 中天合创至少偿还银团贷款本金额的30%。

      3、 公司及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将同时生效,担保期限应保持一致。公司不会早于其他担保人提供任何担保前形成担保,亦不会晚于其他担保人解除担保。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与以上担保主要条件基本相当的前提下,签署担保协议或出具担保函等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4、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将现行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煤炭开采(有效期以各煤矿相关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准);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煤炭、铁路、港口、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煤化工、煤焦化、煤层气、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的投资与管理;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勘察、建设施工、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等;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物业管理;焦炭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具体事宜。

      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周立涛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6、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7、通过《关于<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5亿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五、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被担保人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合创”),债权人为由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组成的项目融资银团,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中天合创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5亿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天合创公司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银行贷款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股比38.75%为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440亿元项目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5亿元的担保,该担保协议的生效与担保解除条件详见本公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章节。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再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在相关担保主要条件基本相当的前提下,签署担保协议或出具担保函等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与该等担保相关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中,因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达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中天合创提供的担保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天合创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西街南迎宾路,法定代表人为李馥友,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矿山机械、化工机械制造、维修;煤化工设备租赁;煤炭、煤化工能源产品技术及信息的研发、开发、应用、咨询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天合创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7月31日,中天合创未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天合创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8.75%股权。

      七、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中天合创提供的相关担保尚处于批准阶段,公司尚未就该等担保事宜与相关债权人正式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

      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之间担保方式拟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70.5亿元人民币。该担保协议的生效和担保解除的主要条件将如下:

      4、 担保协议生效条件:

      (4) 本公司的上述担保已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 中天合创的其他股东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并各自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6) 本公司及中天合创的其他股东已签署银团贷款协议、担保协议。

      5、 担保解除条件:

      (1)中天合创项目达到融资文件规定的完工条件;中天合创拥有的采矿权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符合银团规定的抵押条件;中天合创拥有的上述资产已抵押给银团;

      (2)项目连续三年盈利;

      (3)解除担保前,中天合创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正;

      (4)中天合创至少偿还银团贷款本金额的30%。

      本公司及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将同时生效,担保期限应保持一致。本公司不会早于其他担保人提供任何担保前形成担保,亦不会晚于其他担保人解除担保。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再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在与以上担保主要条件基本相当的前提下,签署担保协议或出具担保函等相关文件。

      八、 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担保相关的议案,由于中天合创的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正在建设中,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尚不符合资产抵押条件,银团要求中天合创的股东为上述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认为,为上述项目提供担保,有利于中天合创取得银团贷款,有利于推动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尽早实现投资收益。 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9,672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21,323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7%及10.8%,无逾期担保。

      十、 上网公告附件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月17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08] 99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1,361,122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5,350,469,10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8年1月30日到位。此外,公司还发生了人民币30,559,335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发行公告费、证券登记费等),扣除公司发生的交易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19,909,77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0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人民币17,439,000,000元,同时将A股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人民币422,000,000元也用于项目的投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613,949,22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127,960,547 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在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4,906,231,276 元之间的差异778,270,729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5年6 月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于2008年2月28日以及2010年10月30日,公司与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26日

      至2015年10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27日下午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及议案2于2015年8月21日,议案4于2015年6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议案3于2015年5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关于公司为中天合创公司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银行贷款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3《关于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4 《关于2015年度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股东可以通过中国结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27日下午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陆系统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二)。

      (2)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需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身份认证业务,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为有利于网络投票的顺利进行,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的投资者请尽可能提前办理身份认证业务。投资者可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办理身份认证:

      1)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使用注册时使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具体流程见《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附件三)。深市证券账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激活网络用户后,投资者即可使用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阶段设置的网络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注册阶段设置的初始密码登陆中国结算网站,参与深市证券网络投票,并可将沪市证券账户等与该深市证券账户同属于同意“一码通”账户的其他证券账户关联在上述已激活的网络用户下,办理沪市证券的网络投票。

      2)投资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直接至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或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的原开户代理机构,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提交证券账户网络功能开通指令。开通指令提交后次日投资者方可使用其已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证券账户号及本次开通申请中所设置的服务密码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3)投资者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根据网站提示携带网上注册用户名、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至网站注册阶段选定的托管券商营业部进行现场激活。通过该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可在网上注册阶段需选择成为非电子证书用户或电子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仅需使用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陆系统,电子证书用户还需使用在身份认证机构领取的电子证书登陆系统。证书用户与非证书用户在登陆系统后使用网络投票功能上没有差异。

      (3)有关股东办理身份认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五) 其他人员

      五、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5年10月27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民、景晶

      电话:010-82256481、010-82256246

      电子邮件地址:yangxinm@chinacoal.com、jingjing@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三: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 报备文件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认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服务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限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咨询电话:4008-058-058

      附件三:

      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投资者选择报盘认证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需设置并激活网络服务密码,主要流程如下:

      (一)网站注册

      投资者登陆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进入投资者注册网页,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自行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投资者网上填注的上述手机号将受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图示如下:

      ■

      (二)交易终端激活

      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最晚15个自然日的交易时间内,使用网上注册时 填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 以买入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0元,密码重置为2.0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图示如下:

      ■

      网络用户当日激活后,中国结算通过短信方式提示投资者网络服务功能已开通,投资者即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码/网上用户名、网络服务密码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三)密码重置

      投资者因网络服务密码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络服务密码并选择通过报盘认证方式办理的,其网络服务密码重置流程与上述规定基本类似。投资者也可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按照网页提示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重置网络服务密码。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7月份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15年1-6月份累计数据已根据中期报告进行调整。

      ☆:当期未发生。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

      此外,因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检查等,所公告生产经营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