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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7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的智能化管理、公共交通的信息化服务、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化成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心的重点问题,已成为城市乃至国家集约化、经济化和科学化发展水平的典型代表。城市的迅速发展也催生了智能交通建设的相关需求,智能交通正成为城市建设的先行及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随着智能交通产业快速发展,交通信息数据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对信息采集、实时处理、信息发布等各种信息处理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和智能挖掘技术、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处理技术不断成熟,应用这些先进的技术改善交通信息处理的方式和方法,将大大提高交通信息处理水平。

      针对当前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围绕出行信息服务需求的热点,开发和建设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性能、低成本、高安全性等特点的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未来将结合现有市场和业务在全国推广实施。

      公司作为国内智能交通行业龙头企业,涉及城市智能交通、城际智能交通、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及智慧高速解决方案、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民航信息化、汽车电子标识(通常称为“电子车牌”)领域等业务,经营活动涉及交通信息采集、数据处理、解决方案提供、产品提供、应用服务,在智能交通领域构成了完整的交通信息化产业链,协同优势独到,在各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此外,公司积极布局“大交通、大数据”运营类业务。2015年上半年,通过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依托传统路面交通优势,布局城市级综合交通解决方案并与多个战略合作城市签订合作协议;更加深入参与到民航、轨道交通数据运营类项目。上述业务的突破,为公司战略发展与产业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并为后期持续营业收入与利润增长提供保障,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与利润结构。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健增长,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9.91%和26.77%。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征,本期受益于行业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公司 “大交通、大数据”战略部署深入行业市场,同时公司通过强化产品线整合、优化内部管理等举措,使得自有产品销售及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分别增长5.15%、6.1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

      ②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a. 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成立1家全资子公司北京千方车信科技有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北大千方成立1家控股子公司海南科力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包括在本期合并范围内。

      b. 清算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北大千方注销其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千方鸿信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夏曙东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6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26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8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1日(周五)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21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方式

      2.2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3 本次发行的数量

      2.4 发行对象

      2.5 认购方式

      2.6 上市地点

      2.7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2.8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1 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 《关于夏曙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夏曙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 《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5年8月24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 登记时间:2015年8月24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3

      (2)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千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2.01元代表议案2.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5年8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

      联系人:周洲、康提

      传真:010-61959666

      电话:010-61959518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6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9: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齐联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委托董事周洲代为出席。会议由夏曙东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6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