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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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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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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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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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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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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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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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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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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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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66295873
传真:010-6657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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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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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吕红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 黎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赵立卿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深入研究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动力,重点投资于高速成长的优质上市公司,努力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最大限度的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二)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为经过严格筛选的卓越的成长性公司。本基金投资这类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60%。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由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包括债券)、行业优化组成。
1.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员通过自身的研究力量,并借助外部的研究机构,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形成有关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形成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指导意见;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主要包括行业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
(4)中央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市场风险防范措施,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流程做出调整。
在大类资产配置环节,本基金在综合宏观因素分析、资本市场、品种分析的基础上,应用本基金管理人的大盘趋势预测模型,结合本基金资产配置限制,制定最优的资产配置策略。
2.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在确定本基金各大类资产的投资范围时,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①在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过程中,必然会涌现出一批卓越的成长性公司,投资他们并分享成长,是财富保值增值最有效的手段,因此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这些成长性股票;
②由于目前证券市场上没有有效的衍生产品作为避险工具,也不能卖空,在预期股市下跌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增加固定收益类品种(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的比重,以规避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风险;
③在基金日常管理中,有调整组合、申购新股及应付赎回的需要,因此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需要保留少量现金。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动态调整三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的资产类别配置范围如下表所示:
表 基金资产类别配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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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配置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是为了避免精选出来的股票在单一行业集中度过高而造成系统风险过高的一种优化手段,主要工具是本基金管理人开发的行业投资价值评级体系。
(3)个股选择在个股选择环节,本基金以定量选股模型进行初选,然后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精选出那些卓越的成长性公司,并将这类公司的股票作为投资的重点。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五个层次的股票筛选体系,通过层层筛选,得到最具投资价值的个股构成本基金核心股票池。首先从投资基准出发,投资基准中通过财务品质检验后的股票进入本基金初选股票池即本基金股票基础库;然后本基金初选股票池中通过定量成长性股票选择后的股票进入本基金备选股票池即本基金优选库;最后,本基金备选股票池中通过成长性公司精选后的股票进入本基金核心股票池即本基金精选库。我们将成长型公司分成两类,一类是持续稳定成长型公司,另一类是周期性成长的公司。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对持续稳定成长类公司的股票采取“长期持有”的策略,对周期性成长公司的股票采取“动量投资”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定期和不定期审视各级股票池,根据公司基本面变化,对其进行调整。
(4)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的风险因素如果按照其对超额收益的贡献程度大小排序依次为久期、期限结构、类属配置和个债选择,我们针对每一类别的风险设计相应的管理方法而形成本基金债券组合部分的投资策略。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特征,选择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比较基准。
对于权重配置,作为一只混合型基金,股票最低仓位为30%,最高为95%,一般情况下为60%,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60% +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40%
本基金选择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只有将所评价的基金与其风格相似的组合进行比较才能正确衡量基金业绩;
2.该指数遵循富时指数一致的基本编制方法,保证全球范围内的可比性;
3.该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高;
4.该指数遵循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容易被全球投资者广泛接受。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其风险收益特征介于单纯的股票型组合与单纯的债券型组合之间。本基金力争使基金的单位风险收益值从长期平均来看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单位风险收益值。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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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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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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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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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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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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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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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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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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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30%~95%、债券0%~65%、货币市场工具5%~70%,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②本基金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成立不满十年。
③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二、费用概览
(一)管理费率: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
(二)托管费率: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算
(三)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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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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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费用,则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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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五)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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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转换费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将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七)基金管理人可以从本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办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经办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五)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更新为2015年6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六)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从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5年1月11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5年7月11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