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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资金的
    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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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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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资金的
    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5-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资金的

      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徐先明、淮安明硕投利明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淮安明硕”)所持有的江苏万圣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圣伟业”)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07,200.00万元以及购买刘璐、何若萌所持有的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时代”)100%股权,交易价格为84,000.0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并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2015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2.77元/股,发行数量为78,577,072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23.7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3,919,259股。

      同时,本次交易方案中约定: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利欧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其实施

      2015年8月12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91,424,4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015年8月14日,公司披露《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8月21日。

      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8月21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后,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1+每股转增股本数)=22.77/(1+2)=7.59(元/股)

      即,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7.59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1+每股转增股本数)=23.78/(1+2)=7.93(元/股)

      即,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7.93元/股。

      2、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利欧股份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以利欧股份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除以股份发行价格进行确定,股份数量保留到个位数,之间差额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补足。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及本次股份发行调整后的价格7.59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利欧股份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情况如下:

      ■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75,780.00万元,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不低于7.93元/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不超过221,664,564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89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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