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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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富国证券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富国证券A份额与富国证券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富国证券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期间
证券B级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级,代码:150224)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或以下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1日,本基金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6元,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4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2015年8月21日,富国证券B份额收盘价为0.343元,溢价率高达58.80%。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证券B份额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富国证券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4日)当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关于调整证券B级
(证券编码:150224)折算基准日
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5年8月21日,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证券B级;证券编码:150224)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6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5年8月24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8月24日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证券B级”调整为“*证券B级”,证券编码保持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关于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
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级,代码:150224)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或以下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1日,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6元,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4日为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8月2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富国证券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本基金将分别对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和富国证券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富国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富国证券份额、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份额数将相应缩减。
(1)富国证券B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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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富国证券A份额
折算后富国证券A份额与富国证券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不变,即
富国证券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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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富国证券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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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折算后富国证券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富国证券份额的总份额数=富国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的富国证券份额的份额数+富国证券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证券份额数
四、折算份额数的处理方式
折算后,场外份额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场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五、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富国证券A份额与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富国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元,则分别持有富国证券份额、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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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8月2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将于当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2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全天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2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将于当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10: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8月26日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8月25日的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2015年8月26日当日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将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30复牌。
本基金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将于2015年8月25日全天停牌,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10:30复牌。
2、2015年8月21日,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以下,而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8月24日,因此折算基准日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0.250元有差异。
3、特别提示:近日富国证券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证券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富国证券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4、富国证券B份额表现为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随着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降低,其杠杆率升高。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证券B份额的杠杆率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5、富国证券A份额表现为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证券A的份额持有人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富国证券份额,因此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富国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时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时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在不定期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尾差处理,可能使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出现微小误差,但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7、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富国证券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富国证券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富国证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富国证券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也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和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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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目前处于第二个运作周期,在此期间设置了受限开放期(1个工作日)以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2015年8月26日为受限开放期,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投资者还需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2)直销机构(包括直销网点、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20,000元。
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元。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1)投资者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如一天之内进行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1)前端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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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所有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除外。
2)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养老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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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投资者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B类基金份额需交纳后端申购费(在赎回时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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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销售机构是否销售该类份额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该类份额的,由于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相关支付渠道不支持办理该业务的情况,具体以实际网上交易页面相关说明或语音提示为准。
(3)投资者在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其申请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次不得少于10份。若赎回时或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时,须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一并赎回该剩余份额。
4.2赎回费率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为: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赎回费率为1%。
(2)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B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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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361616;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3)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的,将另行公告。
5.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6.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5年8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本次受限开放日即2015年8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2)对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期的受限开放期(2015年8月26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含)]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则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当日的赎回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当日的申购申请按照赎回申请占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将于受限开放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发布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的相关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次受限开放日的有关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5)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