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5-076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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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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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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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电商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国家对于大健康产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作出明确要求,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在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的同时,行业规则变革和整合已出现不可阻挡的趋势。2015年,医药行业医保控费、招标限价等政策继续向纵深推进,医药工业增速放缓;同时在下游资金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医药商业公司开始收缩传统业务中回款风险较高的调拨业务,开始以内部整合、提效、提升增值服务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拼搏进取,克服宏观经济下行与行业增速放缓带来的不利影响,推进公司产业升级,处置不良资产,及时把握市场态势和发展机遇,利用海王生物现有的资源平台,打通产业链条,探索医院托管、GPO、院内物流、电商等新的经营模式、实施股权激励;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业务经营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5,967,380.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7%,主要是医药商业整体销售规模增长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35,684.5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
2、拓展医药商业创新模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于2015年6月18日与海王星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药品配送、采购、DTP药房服务(特药及慢性病服务)、网络营销等方面开展合作。本次海王银河与海王星辰的合作正式迈出了社会化药房形成的重要一步;未来随着网售处方药放开和社会化药房格局形成后,会衍生出更多的电商、O2O模式,为公司医药商业转型与产业升级作出前期的探索。
3、自主研发优势得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完成5项新发明专利申请,4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收到通知获悉:美国FDA已完成对公司“虎杖苷注射液”有关试验资料的技术审评,并作出正式决定:公司可在美国启动虎杖苷注射液人体临床试验。
“虎杖苷注射液”是我国首个在美国提交临床申请研究的中药一类创新药物,主要用于抗休克的治疗,是由公司自主立项、独立完成、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创新项目,属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立项课题。
4、完善激励,调动员工积极性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个人利益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内在发展动力。
5、推动非公开发行,发挥上市公司融资优势
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具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海王集团非公开发行306,122,448股,预计募资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证监会核准并成功发行,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能力,满足公司实现医药产业战略布局和扩大销售规模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期间,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证监会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6、妥善处置低效资产,医药工业轻装上阵
公司部分医药工业控股子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短期内未有明显改善迹象,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整体盈利水平,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海王药业、海王童爱、杭州海王、杭州海王实业、三亚海王等部分亏损企业股权,转让予控股股东海王集团。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盈利能力,将资金集中用于现有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较强的项目,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期间,部分转让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已完成变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局、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