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6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传真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北京公司”)系方正国际全资子公司。为增强方正国际北京公司实力,帮助其拓展业务,拟由方正国际以货币方式对方正国际北京公司进行增资,方正国际北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传真方式表决,应到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及2010年2月2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6,486,67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比例配售,可配售股份总计为517,946,002股,配售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每股面值为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元,可募集股款为人民币1,139,481,204.40元。截至2010年7月12日止,配股有效认购股数为468,404,530股,有效认购资金总额为1,030,489,966.00元,承销机构扣除本次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13,457,35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共计人民币1,017,032,616.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配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人民币13,775,98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256,636.00元,已于2010年7月12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0)第17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人民币903,660,848.26元,募集资金余额99,595,787.7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780,077.63元(含专户利息收入28,184,289.89元并扣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18,000,000.00元。详见三-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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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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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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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珠海高密HDI扩产项目本期使用资金21,235,313.00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92.60%。快板厂项目本期使用资金1,009,528.21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62.01%。上述两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22,244,841.21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进度,公司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2月20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5月31日全额归还。经2012年6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12月7日全额归还。经201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6月9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经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6月18日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3日、2013年6月21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及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分别于2014年1月14日、2014年1月13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经2014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珠海高密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珠海高密已于2015年1月28日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经2015年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珠海高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和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新建270万平方英尺背板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7,140.11万元,并于2010年10月按照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28,772.66万元对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进行了资金置换。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0)第1806号《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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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前次募投配股说明书载明,承诺效益是指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
注2:该项目原计划投入75,064万元,预计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为16,66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56,298万元,截至2015年6月底实际以募集资金投入为52,133.35万元,原计划建设期为一年,并在第三年完全达产,由于智能终端市场更新换代变化较大,使得HDI产品的设计变化较大,生产工艺、技术、设备都随之发生变化,同样结构的产品设计生命周期缩短,价格下滑,公司本着谨慎投资、灵活应对的原则,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滞后于预期投资进度,实际投资额尚未达到预定投资额,因此项目效益并未完全显现,仍处于效益提升阶段。
注3:该项目原计划投入20,340万元,预计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为6,17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15,255万元,截至2015年6月底实际以募集资金投入9,460.07万元,原计划建设期为一年半,并在第四年完全达产。根据公司PCB业务整体战略定位,本项目更加侧重公司大客户服务战略,由于项目尚未完成全部投资,根据长远规划,项目新建了新的厂房,且项目产品结构仍在不断优化及调整,因此项目仍处于效益提升阶段。
注4:该项目原计划投入68,242万元,预计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10,89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28,772.66万元,原计划建设期为一年,并在第三年完全达产,截至2015年6月底实际投入为28,772.66万元,且公司配比资金也投入到位,项目完成原计划投入。但由于达产进度、产品结构调整、管理团队调整问题,到2014年,项目效益逐步提升,扭亏为盈,2015年上半年因市场原因略有亏损。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增资情况概述
1、 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北京公司”)系方正国际全资子公司。为增强方正国际北京公司实力,帮助其拓展业务,拟由方正国际以货币方式对方正国际北京公司进行增资,方正国际北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方正国际北京公司100%股权。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传真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本次增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 公司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中芯科技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周大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批发自行开发的产品等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方正国际北京公司100%股权
三、 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对方正国际北京公司进行增资是为了增强方正国际北京公司实力,帮助其拓展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