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07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余斌因出差在外无法参会,委托董事王如伟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其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陆志国、杨金龙、李建中,董事会秘书杨俊德、财务总监陈岳忠和律师陶久华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由胡季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结果:通过。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结果: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5—078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结果:通过。
为支持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珍诚医药)的经营发展,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意公司为珍诚医药提供有关授信担保,具体为:担保限额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含),担保标的为珍诚医药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
(1)流动资金贷款及承兑汇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含);
(2)物流项目建设贷款额度10,157万元;
(3)用于珍诚医药与有关银行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增值服务业务对应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9,843万元。
具体担保事项范围为自本项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珍诚医药办理的:(1)相应担保资金限额内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或承兑汇票;(2)额度内期限不超过5年的项目建设贷款;(3)限额内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供应链金融增值服务对应需要的有关银行授信担保。
授权并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上述担保事项从严控制和管理。
珍诚医药注册资本1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7.25%股权,该公司主营药品批发、零售,货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医药信息咨询等业务。珍诚医药2014年度营业收入20.80亿元,净利润3,005.76万元,截止2014年末的资产总额10.99亿元,资产负债率62.22%(经审计);2015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10,575万元,净利润1,252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总资产118,371万元,资产负债率64%,短期借款29,671万元,为流动资金借款(未经审计)。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6,16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12月31日合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7.90亿元的2.21%,无逾期担保。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结果:通过。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珍诚医药)作为药品流通企业的行业特性,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珍诚医药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等事项确定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叶雪芳、曾苏、徐冬根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珍诚医药是一家基于互联网平台以提供商业贸易为主的医药电子商务及渠道增值服务运营商,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性质均有别于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公司,因此确定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基于药品流通企业业务的特点,浙江珍诚医药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符合其所处行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具合理性,同时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结果:通过。(修改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07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志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 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⑵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⑶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珍诚医药)作为药品流通企业的行业特性,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珍诚医药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等事项确定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珍诚医药是一家基于互联网平台以提供商业贸易为主的医药电子商务及渠道增值服务运营商,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性质均有别于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公司,因此确定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基于药品流通企业业务的特点,浙江珍诚医药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符合其所处行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具合理性,同时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5-07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康恩贝”)董事会对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发生或延续至本报告期内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 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21元,共计募集资金42,283.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683.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487.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14号)。
2. 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587.4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77.58 万元。
截至 2015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3,877.69万元存于公司的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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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5年4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共向8名特定投资者实际发行了17,500万股股份,共募集资金207,20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3,983.9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3,216.03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字【2015】75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验资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开立账户情况和对有关子公司增资情况
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帐户的议案》和《关于对有关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同意公司及下属有关子公司按照规划安排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帐户如下:
(1)开户单位: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帐号:7332 8101 8260 0077 710。
(2)开户单位: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帐号:3310 6594 0018 0100 68173。
(3)开户单位: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帐号:19 0451 0104 000 9832。
(4)开户单位: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帐号:2001 9784 4200 0133。
(5)开户单位: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帐号:9504 0154 5000 01039。
(6)开户单位:浙江英诺珐医药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帐号:9504 0154 7000 01299。
(7)开户单位: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帐号:7101 0122 0012 99571。
(8)开户单位: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贴沙河支行,帐号:2000 0029 2486 0000 4421 255。
(9)开户单位: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帐号:3300 1616 2270 5301 1723。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决议,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包括有关子公司)营运资金,结合公司下属有关子公司经营发展与资金需求情况,公司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对有关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公司控股97.69%的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康公司)增资40,000万元,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补充的营运资金以及规划的相关研发投入和工程项目配套流动资金。
(2)对公司控股99%的子公司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中药公司)增资10,000万元,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补充的营运资金以及规划的相关研发投入和工程项目配套流动资金。
康恩贝中药公司增资完成后,再由其将本次公司投入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对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英诺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珐公司)公司增资,用于其正常经营发展所需补充的营运资金。
(3)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恩贝公司)增资21,084万元,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公司及有关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补充的营运资金以及规划的相关研发投入和工程项目配套流动资金。
杭州康恩贝公司增资完成后,再由其将本次公司投入的募集资金6,084万元用于对其参股30.42%的子公司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陶公司)进行增资。
同时,由本公司对控股69.58%的子公司希陶公司增资13,916万元,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医药销售公司)增资15,000万元,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经营发展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
本次对上述子公司增资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增资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款项均汇入相关子公司所开立的募集资金银行专项帐户中,并按有关监管规则和规定管理使用。
3、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2015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有关子公司已根据项目情况和需要,预先以自筹(自有)资金投入有关项目。截至2015年4月8日,除日常业务新增投入外,本公司及有关子公司以自筹(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8,822.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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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960.3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6.22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61,391.93万元存于公司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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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年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12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调整变更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的公司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通过对该募投项目建设方案的优化调整,将调整节约的部分募投资金4,000万元变更用于空心胶囊生产线建设,并将空心胶囊生产线建设纳入公司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统一规划和实施。
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暨用于受让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各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结合长远发展规划以及公司收购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等相关实际情况,公司对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13,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利息2,350万元,合计15,350万元用于收购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51%股权的项目。
对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各投资项目调整如下:
1. 终止空心胶囊生产线项目,将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从23,487.51万元调整至19,487.51万元,即调减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中子项目空心胶囊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4,000万元,并将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
2. 公司根据对宏观政策、市场及公司战略的综合分析,将医疗终端营销网络及推广体系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从9,000万元调整至5,000万元,即调减4,000万元,并将部分子项目的投资期限调整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按变更后的使用进度,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
3. 公司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将银杏叶种植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从8,000万元调整至3,000万元,即调减5,000万元,并将建设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实施地点调整变更为兰溪市水亭畲族乡盖竹里等七个行政村。
(三) 2010年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39,587.4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共投入1,143.6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877.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
报告期内,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50.57万元,截至2015 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527.79万元,与变更后承诺的19,487.51万元差2,959.72万元,主要系部分工程结算待付款和铺底流动资金尚未完全投入。
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已于2014年12月完工。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建造制剂大楼项目、固体制剂生产线、针剂口服液生产线、银杏叶制剂原料银杏叶植物提取项目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款结算付款及设备正常运行后应付款项。其中工程建设投入285.58万元,配套流动资金投入564.99万元(主要用于材料采购)。
(2)银杏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银杏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3.03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银杏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23.37万元,与承诺的3,000.00万元的投资金额相差476.63万元。2015上半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银杏叶种植基地种苗基地和配套烘干厂建设。该项目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目前尚未全部投入。
2、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41,960.33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共投入41,960.33万元(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822.7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161,391.9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本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材料采购、工资福利、税费支付、营运性管理费用等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项目使用6,181.55万元,用于技术研发及产品储备投入项目使用157.43万元。
(2)金华康恩贝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材料采购、工资福利、税费支付及营运性销售费用等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共计使用8,708.22万元。
(3)销售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工资福利、营运性销售费用支付等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共计使用1,529.89万元。
(4)杭康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材料采购、税费支付及营运性销售费用支付等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共计使用1,141.67万元。
(5)云南希陶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材料采购、税费支付、工资福利等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共计使用2,164.16万元。
(6)中药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材料采购、税费支付、工资福利等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共计使用1,087.57万元。
(7)英诺珐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包括工资福利、税费支付及营运性销售费用支付等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共计使用2,167.12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经2014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七届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运用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自2014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该暂作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使用的4,000万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 16日全部按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2010年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2010年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医疗终端营销网络及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底前投入完毕、将于2016年实现达产并产生效益外,基本药物目录产品扩产技改项目和银杏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均处在投入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收购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51%股权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根据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暨用于受让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对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13,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利息2,350万元,合计15,350万元用于收购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51%股权的项目。本公司已于2014年5月13日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50,719.50万元,其中使用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利息合计15,350万元。
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9.555亿元受让朱麟先生持有的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拜特”)剩余49%股权。贵州拜特已于2015年6月1日在贵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贵州拜特100%的股权,贵州拜特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权的该部分资产即贵州拜特经营和效益情况良好。截至2015年6月30日, 贵州拜特资产总额为53,499.8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940.66万元,该公司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1,164.09万元,实现净利润19,473.71万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15,996.5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5,350万元收购的51%股权按资金投入的比例应享有的净利润为1,532.9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38%、23.66%,运行情况符合预期。
五、其他差异说明
(一) 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1年度专项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发现如下差异: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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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2年1-6月专项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发现如下差异: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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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差异外,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其他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201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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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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