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5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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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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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整个营销服务行业百花齐放,资本市场增添数支新军,部分细分板块呈现井喷之势,新旧营销服务板块的比重也随着消费者触媒习惯以及兴奋点的改变而重新寻找再平衡,同时成熟广告主的需求走向集中化、多元化的趋势越加明显,在此背景之下,公司顺应产业趋势的变化,做出了三大布局:一、迈出并购的第一步,拟收购互联网营销公司爱德康赛,加速了思美在互联网整合营销行业的布局;二、公司加大内容营销的尝试,天猫冠名《极限挑战》,佰草集冠名《出发吧爱情》,蘑菇街首席赞助《花样姐姐》,联合出品了《虎妈猫爸》,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未来公司将大力发展内容板块,同时拓展内容板块服务模式的延展性,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内容营销服务,增强客户粘性;三、成立了思美研究院,意在把握消费者行为、偏好的变化以及重点行业的深度研究,提升思美的专业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依靠自身多元化的营销服务能力,从客户需求着手,成功获得了一批品牌大客户,实现营业收入10.11亿元,同比增长8.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5亿元,同比增长8.67%。同时,公司将积极围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合营销服务的战略,继续布局优质企业,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建立了更广泛、更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广告营业收入为8.48亿元,同比增长11.89%;户外广告营业收入0.38亿元,同比减少33.78%;品牌管理营业收入0.10亿元,同比减少7.90%;其他广告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增长6.80%。
(1)电视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广告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89%,毛利率为10.77%,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2015年上半年,公司电视广告业务收入的同比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比稿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客户服务能力的不断加强。
(2)户外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户外广告业务收入同比减少33.78%,毛利率为2.61%,比去年同期下降3.41%。2015年户外广告业务收入的减少,主要是部分客户媒介策略有所改变,减少户外广告的投放所致。
(3)品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品牌管理收入规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品牌管理部门也将继续朝着为客户制定品牌战略、担任营销顾问的方向发展,减少了产品设计方面的服务,降低了成本,2015年上半年品牌管理业务的毛利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80%。
(4)互联网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规模继续实现高速增长,2015年上半年实现互联网广告业务收入0.4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90%,主要体现在互联网视频投放、搜索引擎营销(SEM)的收入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周一)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9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董事6人,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明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周一)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9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由监事会主席王秀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