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72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冠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根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荆州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湖北银行荆州支行批准的为准),该授信额度由能特科技以自有的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及蔡鹤亭先生提供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作为质押物提供质押担保,授信期限为二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副董事长、能特科技的法定代表人陈烈权先生全权代表能特科技与湖北银行荆州支行洽谈、签订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及能特科技意愿,对公司、能特科技均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二年。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7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7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4]137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的原股东陈烈权等十五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633,943股股份购买能特科技的相关资产,向林福椿及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舟实业”)发行不超过99,833,61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6.1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保荐承销费15,000,000.00元后,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999,996.1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3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所”)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70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3、募集资金对能特科技的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以募集资金对能特科技投资10,000万元,该项投资款用于能特科技“年产4万吨三甲酚”项目的第二期投资,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五环验字[2015]005号《验资报告书》。截止2015年6月30日,能特科技尚未对该项目进行投资。
4、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说明。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中介机构费用人民币13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4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0万元。中兴所于2015年4月7日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5)第07069号鉴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利于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能特科技“年产4万吨三甲酚”项目的第二期投资未启动,该项目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能特科技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15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6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5年6月30日能特科技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065,332.31元,存放在能特科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名称: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账号:130600124300010227)。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于2015年3月11日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以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并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84,400,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76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2日下午14:00时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争妍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