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速持续下行,传统行业大多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增大,改革转型迫在眉睫。受此影响,煤炭市场疲软态势进一步加剧,煤炭产业链下游产品产量增幅都在下降,下游传统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压力正逐步向煤炭上游传导,耗煤量进一步降低,导致各环节库存持续上升。同时,石油价格的大幅下跌也进一步压缩了煤炭产品的消费空间。对此,公司全体职工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强化责任,积极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发展,不断提高各项工作运行质量,努力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狠抓经营管理。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一方面积极调整市场布局,加大销售力度。公司立足于自身的区位优势和运输优势,坚持开发与维护并举,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推进煤电、煤钢合作,合理布局市场,全面对接市场,构建新的用户集群,培育打造主体市场、核心竞争市场、风向标市场等多元化市场格局。另一方面,着力开发煤炭新产品,强化煤质管理。公司为解决二矿高硫煤出路问题,同时缓解四、六矿动力煤销售压力,利用二矿高硫肥煤和六矿、四矿丁戊组煤配煤入选,成功开发出新的炼焦精煤品种——中硫肥精煤,并经钢厂试用效果良好。公司还修订了《平煤股份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对现场管理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强化对现场采制化人员的考核奖惩,增加对炼焦煤选煤厂的管理和考核。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动力煤选煤厂、风选厂和筛分系统的提质作用,根据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加强日常技术管理,加大动力原煤入洗量。
二是坚持安全高效生产。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矿井水平、采区、采面、煤种布局,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使生产系统、采掘接替更加科学合理。公司始终坚持安全高效、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优先布置煤质好的采面,对于高突工作面要先达标再生产,上半年共建成3个百万吨采煤队、5个80万吨采煤队,采煤机械化率达92%。公司强化采掘头面现场管理,对采面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及时整改,抓好采面顶板管理和机电设备检修,确保采面生产安全高效。
三是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公司注重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加大瓦斯防治力度,加快水害隐患安全治理整顿工程进度,加强机电运输安全运转,夯实安全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三不四可”为指导,以“三基三抓一追究”为抓手,强化安全技术管理,积极调整矿井生产布局,合理集中生产,实现安全高效开采,为实现公司保安全、保生存、保稳定和突围解困的整体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公司坚持创新需求导向和自身产业发展方向相结合,狠抓科研制度建设,加大科技投入保障,强化创新流程管控,促进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科技进步与管理创新水平。一方面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体系初步健全。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在项目立项、过程管理、成果评价、项目验收等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了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的科技管理新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针对性。按照公司整体要求,足额提供科研资金,下达2015年公司科研补助资金项目128项,科研补助资金15,077万元,其中2015年资金13,683万元。为公司重点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报告期内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煤炭售价和销量持续下滑,造成公司经营业绩下降。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经济形势严峻,煤炭需求持续减少,商品煤销量下降以及售价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商品煤销量下降导致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及广告费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设备维修费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收票据贴现及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半年部分项目尚处在研发阶段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来源无重大变动。公司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71,870.57万元,同比减少87,678.53万元,减幅554.65%。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煤炭市场疲软影响,商品煤销量下降,售价大幅下滑。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为改善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了票面本金总额为人民币45亿元的公司债券,该债券已于2013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2013年4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5年4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13年公司债券2015年付息公告》。
2015年4月17日,公司向截止2015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平煤债”持有人,每手“13平煤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50.7元(含税)。
2015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13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最后认定,认为本次跟踪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负面,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聘请招商银行为主承销商,申请注册发行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定向工具”)。该方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2015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138号)接受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金额20亿元,可分期发行。
2015年6月19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毕,本期发行金额5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6.5%,期限5年,自2015年6月19日开始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详见2015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果的公告》。
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毕,本期发行金额5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6.3%,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利率选择权和定向投资者回售权),自2015年6月30日开始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详见2015年7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果的公告》。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2015年经营计划为:原煤产量3,206万吨,精煤产量870万吨,营业收入140亿元,成本费用13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1,514.76万吨,精煤产量350.31万吨,均未达到上半年的经营计划目标。上半年营业收入590,356.73万元,营业成本及费用665,320.54万元,均低于经营计划目标。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前期相比未发生重要变化。作为国内最为齐全的炼焦用煤和电煤生产基地之一,公司争取政策、整合资源的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旗下拥有独特的资源品牌,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公司还拥有良好的区位和运输优势,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随着公司市场布局的调整,目前形成了以河南、湖北为主导,湖南、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为辅的市场格局,并形成了相应的服务体系。公司始终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公司与中国矿业大学合作完成的《高瓦斯突出煤层强化卸压增透及瓦斯资源化高效抽采关键技术》,开发了用于高瓦斯低透气性煤层卸压增透的“钻割抽”三位一体的技术措施及装备,成果已通过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评审,进入公示环节。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5家,直接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2家,简要情况如下:
(1)平顶山天安煤业三矿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三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申书跃,注册资本2,082万元。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原煤开采、普通货运、房屋租赁。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5,717.67万元,所有者权益-3,104.1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865.20万元,营业利润-7,606.05万元,净利润-7,578.06万元。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725.11%,主要原因是煤炭赋存条件差,销售价格降低所致。
(2)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全河,注册资本5,222万元。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原煤开采、对煤炭相关产业的投资、机械制造、矿用机电设备制造。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9,691.47万元,所有者权益-37,335.3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4,007.21万元,营业利润-5,016.56万元,净利润-5,016.1万元。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22.74%,主要原因是销售价格下降收入降低所致。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1家,属兼并重组小煤矿。
(3)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吕学增,注册资本28,730万元。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销售、运输、安装、劳务服务。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5,264.15万元,所有者权益-16,126.6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886.73万元,营业利润-6,540.09万元,净利润-6,603.38万元。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1274.74%,主要原因是原煤产销量降低,收入降低所致。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2家,属兼并重组小煤矿。
(4)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高西林,注册资本2,900万元。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运销、矿用产品及配件、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矿用防爆电器制造及维修、房屋出租、原煤开采等。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0,829.84万元,所有者权益26,684.7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1,311.59万元,营业利润-7,510.06万元,净利润-7,015.50万元。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350.46%,主要原因是原煤产销量下降,收入降低所致。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4家,属兼并重组小煤矿。
(5)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永占,注册资本8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60%,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的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82,806.98万元,所有者权益103,546.2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8,097.19万元,营业利润5,728.54万元,净利润4,398.15万元。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1.54%,主要是煤炭售价同比下降、收入减少所致。
(6)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廷伟,注册资本15,942万元,本公司持股72%,宝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股28%。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原煤开采、洗选、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381.14万元,所有者权益25,854.3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574.35万元,营业利润-3,445.61万元,净利润-3,474.55万元。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2044.21%,主要是煤炭售价同比下降、收入减少所致。
(7)平煤哈密矿业有限公司
平煤哈密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杨玉生,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2年4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煤矿的筹备。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870.78万元,所有者权益4,865.69万元,营业利润-0.51万元,净利润-0.48万元。
(8)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廷欣,注册资本9,281.16万元,本公司持股65%,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3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动力煤快速输煤系统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4,277.02万元,所有者权益9,273.53万元,营业利润-2.35万元,净利润-1.84万元。
(9)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周清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49%,宝钢资源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等。截至报告期末,经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总资产9,123.44万元,净资产1,829.99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308.5万元。
(10)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余清海,注册资本10亿元,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本公司持股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截止报告期末,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总资产439,587.06万元,净资产107,360.37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5,302.84万元。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朝川矿升级改造
该项目2005年10月经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煤矿采掘机械化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能源〔2005〕1432号)批复;2010年1月取得《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豫工信〔2010〕44号);2013年11月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平煤股份朝川矿产业升级改造初步设备修改的批复》(豫工信煤〔2013〕799号)核准;采矿许可证:4100000720325。项目总投资81,921.55万元,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将矿井的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提高到180万吨/年,2015年上半年完成投资446.75万元,累计完成投资70,799.12万元。
十三矿产业升级改造
2011年12月取得《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平煤股份十三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豫工信〔2011〕706号);采矿许可证:1000000720046。项目总投资132,856.03万元,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将矿井的生产能力由210万吨/年提高到270万吨/年,2015年上半年完成投资9,341.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26,424.05万元。
其他非募集资金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在建工程重大在建项目变动情况表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以总股本2,361,164,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6元(含税),共计61,390,289.53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91%,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和内部管理的需要,经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公司调整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并暂停缴纳企业年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以2014年应付职工薪酬为基础,经公司财务部门模拟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5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预计影响当期利润总额42,750万元,预计增加当期净资产32,062.50万元。详见2015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和《平煤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说明》。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2015年6月30日,平宝公司、九矿公司、三矿公司、天力公司、七矿公司、香山矿公司、哈密矿业、中平鲁阳、平顶山市平能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襄城县天晟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