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7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发布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15-L72 2015年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经核查发现议案内容有遗漏,原议案内容为: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公司拟放弃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唐军先生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2015-L73号公告。”
现更正为: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公司拟放弃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唐军先生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2015-L73号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修订后的《2015-L72 2015年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7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收购光明新丽90%股权并对其增资”之“(八)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可研报告“二、收购光明新丽90%股权并对其增资”之“(八)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个别内容存在笔误,现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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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预案及可研报告的其他内容造成影响。
修订后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更新后)》和《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更新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