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8)。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长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全面严谨的审核,发表以下意见:
1、2015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上半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6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7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3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0,1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795.5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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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于2014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90天”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此外,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
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198,117.00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68,056,017.00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46,850,061.2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5年0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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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于2014年12月5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2014年12月5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198,117.00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68,056,017.00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于2014年4月6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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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4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635.79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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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0615139_B10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1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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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76,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8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7.0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效益。
注3:新建选厂项目尚未达产,暂不能确定是否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