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编号:2015-027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报全文和摘要(2015-026),由于公司相关人员理解错误及疏忽,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补充更正如下内容:
一、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时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东持股数量应当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其权益数量合并计算。经公司对信用担保账户分拆合并计算,现将2015年半年度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更正披露如下:
半年报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更正前为: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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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如下: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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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前“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第四项核心竞争力分析第2条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同期收入比重因疏忽未录入,现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为:
2、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123人的专业研发团队,占员工总数比例达11.2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万元,占同期收入的比重%以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47项专利,其中13项发明专利(含报告期内新取得的一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外观设计专利。此外,发行人分别被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和安徽省科技厅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更正后为:
公司拥有一支123人的专业研发团队,占员工总数比例达11.2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5,251,761.44元,占同期收入的比重2.24%以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47项专利,其中13项发明专利(含报告期内新取得的一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外观设计专利。此外,发行人分别被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和安徽省科技厅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三、披露前“第五节重要事项第12项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发生搬迁支出合计金额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因宁国市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为推进城市建设,2014年6月28日,公司与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收储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约定:土地收储中心拟收回公司位于宁国市凤形路西侧的原生产、办公与职工生活区宗地,补偿金额为42,900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进行的补偿34,000万元、对搬迁费用支出及其他的补偿7,900万元、对项目建设贷款利息补偿600万元、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400万元;公司应在2014年10月31日前向土地收储中心交付拟收回土地。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收到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搬迁补偿款25,000万元,发生搬迁支出合计138,656,077.21万元。
更正后:
因宁国市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为推进城市建设,2014年6月28日,公司与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收储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约定:土地收储中心拟收回公司位于宁国市凤形路西侧的原生产、办公与职工生活区宗地,补偿金额为42,900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进行的补偿34,000万元、对搬迁费用支出及其他的补偿7,900万元、对项目建设贷款利息补偿600万元、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400万元;公司应在2014年10月31日前向土地收储中心交付拟收回土地。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收到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搬迁补偿款25,000万元,发生搬迁支出合计13,865.61万元。
报告中“第九节财务报告第16项其他重要事项第8条其他”中对发生搬迁支出合计做同样更正。
四、披露前“第九节财务报告第17项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注释第1条应收账款第(4)小条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相关数据未能显示。
更正前: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汇总金额为36,026,337.74?????????????????? 30.12%???????????????1,801,316.89??
更正后: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应收账款的汇总金额为36,026,337.7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合计数的比例为30.1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801,316.89元。
五、披露前“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及释义”因理解有误,现增加一条重要提示。
更正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陈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静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更正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陈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静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披露前“第九节财务报告第三项公司基本情况”中因疏忽记载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时间有误。
更正前: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6日决议批准报出。
更正后: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1日决议批准报出。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半年报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