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于201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20)。2015 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正式生效。
根据上述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 展需求,公司拟在201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以上 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472866.8 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 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
近日,接下属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 通知:为实现2015年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发展目标,满足光伏电站建设期融资需求,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产”)为苏州中康在建电站项目成立“财通资产-中康电力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和其他相关的资产管理计划(合称“资管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约定将资产管理计划所募资金用于苏州中康下属电站项目公司的光伏电站建设。资产管理计划总额度预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首批融资719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一年,爱康科技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子公司 2015 年度预测担保的总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企业名称: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82400010494
注册资本:10717.08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街道)金塘西路南侧 1 幢
登记机关: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从事光伏光热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 目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太阳能器材专用高档 五金件、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和太阳能发电板封装膜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中康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苏州中康经审计总资产 2,982,549,290.93 元、 净资产 586,192,314.60 元;2014 年 1-12 月苏州中康营业收入 618,433,925.89 元、净利润 4,486,049.02 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苏州中康总资产 3,187,220,414.14 元、净资产 585,403,487.67 元;2015 年 6 月苏州中康营业收入 152,858,499.82、净利润 8,899,069.55元。(2015 年 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8544.6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41760.6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8600万元(其中对中国银行如皋支行担保6600万元,对交通银行如皋支行担保3000万,对如皋农商行担保5000万元,对兴业银行担保4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5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保479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担保35332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22743.32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7850万元,为下属公司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5000万元,为下属公司特克斯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保10835.28万元,为下属公司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担保51300万元,为下属公司四子王旗神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担保19650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684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100万元,累计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160.32%,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63.45%。公司无逾期的对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5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1年以来,公司开始实施从光伏制造业向光伏电站运营的转型,为提高业务质量,降低公司经营负担,深化公司转型成果,公司将持有的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爱康实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格为26180.61万元。
爱康实业是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邹承慧、徐国辉、袁源表决回避。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购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年年初以来,公司在筹划设立电站运维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电站分级及评估公司以及售电公司等业务并推进公司的互联网战略。本次拟购买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房产”)位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的爱康大厦20-24层合计约9524.25平米的商业房产用于上述公司以及公司总部的经营办公场所,交易价格为9575万元。
爱康房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邹承慧、徐国辉、袁源表决回避。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安装支架产品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金属”)与关联方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工程”)达成一亿元的安装支架销售意向。
本次交易对手爱康能源工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安装支架产品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南康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赣州爱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拟分别与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发展”)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项目所属部分设备向赣州发展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总金额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的融资业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持有赣州发展40%的股权,本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国云先生担任赣州发展董事(黄国云先生辞职未满一年),本公司董事袁源女士担任赣州发展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赣州发展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中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业务质量,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实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转让所涉及的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566号),爱康薄膜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26180.61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5月31日。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6180.6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以来,公司开始实施从光伏制造业向光伏电站运营的转型,为提高业务质量,降低公司经营负担,深化公司转型成果,公司拟将持有的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薄膜”)1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爱康实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格为26180.61万元。
爱康实业是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邹承慧、徐国辉、袁源表决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
(一)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二)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对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5月31日。根据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566号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爱康薄膜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6180.61万元,较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3930.94万元增值2249.67万元,增值率9.4%,增值率在合理范围内,增值主要系存货、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增值所致。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完成后,爱康实业持有爱康薄膜100%股权,爱康薄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爱康薄膜担保、委托理财,及爱康薄膜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爱康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转让方依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目标股权协议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依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协议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股权。
2、定价依据: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款以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26180.61万元。
3、支付方式:双方同意,转让价款将按如下期限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以转让方名义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1)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40%,计人民币10472.24万元;
(2)受让方应于目标股权工商变更日起十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60%,计人民币15708.37万元。
4、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的陈述和保证外,标的公司系按照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于此表示,其已经就标的公司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调查,并表示接受标的公司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权利和权利限制情况等)。
5、生效条件: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2)爱康科技董事会已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及本协议,且于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及本协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爱康科技股东大会已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及本协议,且于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及本协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爱康实业已依据其章程规定履行完全部为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及签署本协议而需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2015年年初以来实施的“改善资产负债表、提高资产收益率、提高管理效益”的经营策略的重要举措,本次股权转让使公司改善了资产结构,又提高了持续盈利能力,鉴于标的公司近年来业绩表现不佳,且短期内较难改善,本次出售标的公司股权预计对公司2015年整体业绩有正面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完成后,爱康薄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爱康薄膜担保、委托理财,及爱康薄膜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高层人员变动。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重心将进一步向光伏电站运营及光伏电站相关金融服务领域倾斜。公司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定位将更加清晰。交易所剥离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质量和盈利水平,交易所得现金净额能进一步支持公司的流动性。
六、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是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由资产评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进行评估,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关联交易遵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4、我们事前认可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爱康实业及爱康实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爱康实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除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于本次关联交易类似的交易。以上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2015年预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范围内。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年初以来,公司在筹划设立电站运维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电站分级及评估公司以及售电公司等业务并推进公司的互联网战略。本次拟购买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房产”)位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的爱康大厦20-24层合计约9524.25平米的商业房产用于上述公司以及公司总部的经营办公场所,交易价格为9575万元。
爱康房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邹承慧、徐国辉、袁源表决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位于张家港暨阳湖畔动漫产业园内的爱康大厦20-24层房地产,爱康大厦总层数25层,已于2015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12年3月26日至2052年3月25日。
公司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5月31日。根据《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所涉及的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爱康大厦20-24层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565号),标的资产账面价值9575万元,评估价值9575万元,无增值。标的资产建筑面积9524.25平方米。
标的资产目前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爱康房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方同意购买爱康房产位于张家港暨阳湖畔动漫产业园内的爱康大厦20-24层房地产。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所述房产的购买价格为9575万元。
3、付款方式及交房方法:签订契约时购买方付爱康房产定金人民币100万元,待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监证生效后3天内购买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同时爱康房产将出卖的房地产全部交给购买方。
4、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5、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6、生效条件: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2)爱康科技董事会已通过本次资产购买及本协议,且于通过本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爱康科技股东大会已通过本次资产购买及本协议,且于通过本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5年年初以来,公司在筹划设立电站运维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电站分级及评估公司以及售电公司等业务并推进公司的互联网战略。公司目前经营办公场所基本饱和,且在制造业密集的工厂区,鉴于上述公司的性质不适合在工厂区,从未来发展的长远布局考虑,购置商业区房产用于上述公司的以及公司总部的办公场所有利于公司整体形象和业务竞争力的提升。本次购置房产资金来源主要为出售薄膜新材料股权所得现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资金负担。
六、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拟购买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的爱康大厦20-24层合计约9524.25平米的商业房产用于新设电站运维、金融服务等公司以及公司总部的经营办公场所,有利于公司整体形象和业务竞争力的提升。
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由资产评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进行评估,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关联交易遵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4、我们事前认可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
以上发生额均在预测的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范围内。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装支架产品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金属”)近日收到关联方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工程”)一亿元的安装支架采购意向。
本次交易对手爱康能源工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因最近12个月内和同一关联人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号:320582000269544
3、注册资本:12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5、住所:张家港杨舍镇(塘市街道)金塘西路北侧1幢
6、登记机关: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经营范围:能源工程技术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EPC工程管理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能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能源领域内的管理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销售;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LED照明设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税务登记证号码:苏地税字32058205347164X
9、股权结构:
■
注:爱康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10、爱康能源工程目前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EPC工程和机电安装等业务。
11、爱康能源工程基本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7月30日爱康能源工程总资产906,314,095.14元、净资产478,570,586.62元、负债总计427,743,508.52元;2015年1-7月爱康能源工程营业收入136,259,340.53元、净利润-18,470,520.64元。(2015年7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苏州金属与爱康能源工程达成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安装支架产品的销售意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和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具体协议。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爱康实业或其控制的企业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爱康能源工程主营EPC工程施工和机电安装,其有采购太阳能安装支架的内在需求,公司向其出售太阳能安装支架产品能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爱康能源工程达成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太阳能安装支架销售意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大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爱康能源工程已获得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其有采购太阳能安装支架的内在需求,公司向其出售太阳能安装支架产品能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并保证了合理的利润,本次交易具有合理性。
3、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 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5、我们认为本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的政策公允,我们对该项交易表示同意。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
以上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范围内。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昱辉”)、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薄膜”)、南康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康爱康”)、赣州爱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爱康”)等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拟分别与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发展”)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项目所属部分设备向赣州发展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总金额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的融资业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持有赣州发展40%的股权,本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国云先生担任赣州发展董事(黄国云先生辞职未满一年),本公司董事袁源女士担任赣州发展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赣州发展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中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号:360700110003206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圣霖
5、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9号
6、登记机关: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电子设备租赁;企业项目投资管理与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财务顾问(不含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注: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赣州市国资委独资公司,赣州发展实际控制人为赣州市国资委。
三、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上述6家控股子公司等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拥有的部分设备资产
2、融资金额:2亿元(总金额)。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将其分别所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赣州发展, 各家控股子公司继续对租赁物保留占有、使用权利。 在参与本次融资租赁的各控股子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各家分别按留购价格1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0.5-2年(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5、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由租赁物成本与租赁利息构成,其中,租赁物成本为本次融资租赁购买租赁物价款2亿元与相关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之和,租金利息按本金余额计算。
6、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参与本次融资租赁的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分别按留购价格 1元人民币购回融资标的物。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成本参考同行业可比水平以及公司同期其他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融资租赁方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提升盈利水平,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融资租赁成本参考同行业可比水平以及公司同期其他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我们事前认可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
上述发生金额在2015年预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范围内。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0日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7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购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安装支架产品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4、《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会议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邹承慧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8日、9月9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 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