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核心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 104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核心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集团”)的通知,奥克斯集团部分核心员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人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公司股票的实际投资人为公司控股股东的部分核心员工(本次参与人员不含公司董事、监事)。
二、参与方式
(一)参与人本着自愿、平等、量力而行的原则,自筹资金4,170万元参与认购国投瑞银资本三星长远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三星电气(股票代码:601567)流通股股票。
(二)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资产管理计划为分级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收益分配的安排,将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优先级份额(简称“优先级”)和进取级份额(简称“进取级”)。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规模分别为优先级投资规模人民币8,340万元和进取级投资规模人民币4,170万元,优先级和进取级配比为2:1。本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总规模12,510万元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18个月,持有的三星电气股票在最后一次买入后的12月内不减持。
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补仓义务与优先级份额本金差额补足义务由奥克斯集团承担,奥克斯集团同时承诺保证参与人自筹资金的本金安全,若出现自筹资金的本金亏损,由奥克斯集团承担。
三、本次购买情况及后续购买计划
2015年8月24日,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500万股,购入均价为11.58元/股,购入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2%。本次购买前,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资产管理计划后续将择机继续购买公司股份。
四、其他
本次购买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