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6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
收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传来的《中标通知书》,收到与大连世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双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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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86,447,301.40元,约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2.25%,上述项目执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三、项目执行的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暂未就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发展大厦)幕墙工程项目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其他项目已签署工程施工合同,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15年7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7),为了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
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8月24日收市后,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的通知,其于2015年8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日期:2015年8月24日
2、本次增持方式: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3、增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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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
3、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