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50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11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公平、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下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各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出具了《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2015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000万元。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南方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对子公司及子公司所属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对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于本年度内增加融资额度4亿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公司副总经理牟欣先生签署相关合同和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制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补充完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完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条款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公司高级专务变更的议案》
公司高级专务刘泽均先生因满龄离岗,董事会同意免去刘泽均先生高级专务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就刘泽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0日15时
2、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日
3、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4、召集人和会议方式: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51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先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南方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对子公司及子公司所属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对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制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补充完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52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为西安西航集团莱特航空制造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西航集团铝业有限公司、西安商泰进出口有限公司、西安商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所属单位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北京黎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所属单位吉林中航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上述担保中,公司拟对4家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拟对其所属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200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2,662.91万元;公司子公司为其所属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63,86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2月,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为所属子公司从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取得的2.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提供了担保;各子公司为其所属单位从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取得的1.9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提供了担保,此部分贷款和担保将于2015年8月26日到期。2015年7月下旬,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了五年期中期票据,并委托中航财务公司向相关子公司发放了委托贷款,期限为五年,利率为4.4%。为支持相关子公司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所属子公司取得的2.2亿元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相关子公司拟为其所属单位取得的1.92亿元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1、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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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子公司为所属单位提供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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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合计增加担保额度41,200万元。
2015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及子公司所属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西安西航集团莱特航空制造技术有限公司(“莱特公司”)
公司名称:西安西航集团莱特航空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
注册资本:42,4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安市明光路出口加工区(莱特厂房)
经营范围:主要有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零部件的制造、销售、研发、检测、修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加工和保税物流业务。 公司持有莱特公司100%的股权。
莱特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2,176.46万元,利润总额875.07万元,净利润735.85万元,年末资产总额96,848.79万元,负债总额46,120.31万元,资产负债率47.62%。
2、西安西航集团铝业有限公司(“铝业公司”)
公司名称:西安西航集团铝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7月
注册资本:20,328.3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铝型材、隔热型材的研制、生产、销售;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建筑物各种门窗、幕墙的设计、制造、安装;玻璃深加工、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建筑钢结构工程设计、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承包境外建筑幕墙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公司持有铝业公司80.935%的股权。
铝业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2,217.88万元,利润总额223.79万元,净利润214.88万元,年末资产总额41,657.06万元,负债总额25,410.70万元,资产负债率60.99%。
3、西安商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商泰进出口公司”)
公司名称:西安商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开展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商泰进出口公司是由公司和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持股比例为75%。
商泰进出口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4,006.74万元,利润总额-1,574.72万元,净利润-1,370.42万元,年末资产总额26,046.11万元,负债总额25,919.27万元,资产负债率99.51%。
4、西安商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商泰机械公司”)
公司名称:西安商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7月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安出口加工区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燃气轮机及机电产品的维修、机电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测量、金属材料及建筑材料的销售、保税物流等。商泰机械公司为莱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商泰机械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9,079.77万元,利润总额496.75万元,净利润353.38万元,年末资产总额29,174.36万元,负债总额21,605.5万元,资产负债率74.06%。
(二)相关子公司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1、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航动力物流”)
公司名称: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34,83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路718号527室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会展服务,商务咨询(除经纪),汽车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胶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燃机及零部件、润滑油、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饲料及原料、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中航动力物流是由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八家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各公司持股权分别为39.14%、17.39%、10.87%、10.87%、6.52%、6.52%、6.52%、2.17%。公司实际控制股权合计58.7%。
中航动力物流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71,037.52万元,利润总额3,084.07万元,净利润2,301.82万元,年末资产总额100,990.35万元,负债总额52,847.47万元,资产负债率52.33%。
2、北京黎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黎明瑞泰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黎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41号楼30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销售飞机发动机零配件、焦炭、石蜡、塑料、橡胶、电子元器件、工装工具、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饲料、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黎明瑞泰公司是由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隆祥航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吉森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东方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各公司持股权分别为60%、26.5%、6.75%、6.75%。
北京黎明瑞泰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8,211.39万元,利润总额2,153.37万元,净利润1,643.27万元,年末资产总额28,674.48万元,负债总额22,608.34万元,资产负债率78.84%。
3、吉林中航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工业吉发”)
公司名称:吉林中航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9,459.7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吉林省柳河县柳河镇靖安街
经营范围:主要有飞机发动机、发动机部附件、燃气轮机维修,发动机零备件、航空地面设备、发动机修理非标设备、汽车件、民用产品制造。 中航工业吉发是由南方公司出资组建,南方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中航工业吉发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812.66万元,利润总额1,234.28万元,净利润830.91万元,年末资产总额17,603.10万元,负债总额13,941.38万元,资产负债率79.20%。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来发展较好,具有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且公司为其控股股东,能有效控制风险。因此,为促进该等下属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等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2,662.91万元;公司子公司为其所属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63,863万元,逾期担保金额为0。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为0,逾期担保金额为0。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53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
周转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4亿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12日作出的证监许可[2014]476号《关于核准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获准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8家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就本次配套融资情况,根据询价结果,公司以18.58元/股的价格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富新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计8名认购对象合计发行171,681,102.00股A股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89,834,875.16元,扣除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79,066,427.5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0,768,447.6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6月12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0154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渭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科技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1398号《关于核准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2,000万股(下称“该次发行”)。该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4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9,002,45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97,550.00元。就该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经公司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将4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目前,该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未超过使用期限。
2、2014年8月14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的议案》,拟将公司2014年配套融资募集的暂时闲置的不超过11.24亿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本年度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123,530,000.00元。2015年8月13日,公司归还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23,530,000.00元,同时发布《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如下: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生产经营状况,预计2015年将使用募集资金8.06亿元,尚有4亿元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拟将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000万元。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上述资金,并在使用及归还时及时知会独立财务顾问。为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对于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每笔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独立财务顾问通报。
2、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预期,公司将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5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中航动力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航动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航动力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中航动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中航动力须及时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使用期限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2015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事宜。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54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增资的子公司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黎明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方公司”)。
●增资金额: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拟使用募集资金45,98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进行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18,968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方公司进行增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向黎明公司增资
按照公司2014年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中将有125,985万元用于置换偿还黎明公司从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两笔高息贷款,其中80,000万元已经通过增资的方式注入黎明公司,此次拟将其余45,985万元向黎明公司进行增资,使其偿还高息贷款,以便降低黎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资产负债率。
增资完成后,黎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93,732.04万元变更为339,717.04万元。
2、向南方公司增资
募集资金中尚有18,968万元用于置换偿还南方公司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的三笔高息贷款,此次拟将18,968万元向南方公司进行增资,使其偿还高息贷款,以便降低南方公司的财务费用。
增资完成后,南方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5,476.68万元变更为224,444.68万元。(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南方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黎明公司
企业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732.04万元
注册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航空发动机、工业产品加工制造,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房屋租赁,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燃气轮机组,航空发动机服务期内的使用保障(含科研试飞),航空发动机维修中的专用工具、工装、检测设备及零备件销售,航空发动机外场使用日检、定检(延寿特检),视情维修维护工作,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从事燃气轮机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技术咨询
股东及持股比例:黎明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要财务指标:
黎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黎明公司资产总计为13,794,383,433.72元,负债合计为10,375,373,205.7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419,010,227.93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8,085,073,618.49元,净利润为272,933,690.65元。
(二)南方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5,476.68万元
注册地址:芦淞区董家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销售、维修;工业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工程设计、施工(以资质证为准);光机电产品设计、制造、维修、销售;模具、刀具、夹具、量具设计、制造、销售、维修;仪器仪表、机床、电机、电器、内燃机零配件、电脑加油机加工;仪表检测、废旧金属购买、加工、销售,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改造,压力容器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修理;技术开发、咨询、出让、服务;汽车货运;汽车维修;住宿;饮食,干洗服务;百货,副食品,烟批零兼营(凭资质证并限分公司经营)。
股东及持股比例:南方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南方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方公司资产总计为7,989,667,360.29元,负债合计为4,320,888,951.8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668,778,408.45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388,334,495.34元,净利润为223,818,280.91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55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完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完善,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督促公司完善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对研究与开发支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三项会计政策进行了完善。
一、补充完善说明
1、研究与开发支出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成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公司航空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特点,本次拟将公司研究与开发支出会计政策完善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① 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管理层已批准生产工艺开发的计划和预算,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生产工艺的开发所生产的产品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证明内部有用性或有外部市场;
④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⑤ 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和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在建工程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一)在建工程的计价
在建工程的计价按照其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按照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成本包括机器设备的购置成本、建筑费用以及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建设期间用于在建工程的借款的利息费用与汇兑损益。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分项目核算,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后再挑战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三)在建工程的期末计价
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按单项工程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由于在建工程会计政策规定中未明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和时点,本次完善拟在第二十三条(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中加入: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3、安全生产费用
公司原会计政策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内容,有关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费,本次补充完善加入了安全生产费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 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本公司属于文件规定应提取安全生产费的企业。公司按照以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
(1)军品业务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①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②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③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④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⑤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2)其他制造业务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①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②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③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④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⑤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3)建设工程及设备安装业务以建筑安装造价的1.5%提取。
本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公司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补充完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赞成票11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赵晋德先生、梁工谦先生、王珠林先生、岳云先生对本次补充完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投票赞成,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补充完善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完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公司当期的股东权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并无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补充完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需对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研究与开发支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等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完善的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完善。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研究与开发支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等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完善。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56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0日15点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0日
至201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
2015年9月9日9:00~11:30,14:00~17:00;
2015年9月10日9:00~11:30。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四)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截至2015年9月1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50271
传真:029-86629636
联系人:蒋富国
通讯地址:西安市北郊徐家湾13号信箱资本与证券部
邮政编码:710021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