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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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2014年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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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014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中科汇通2014年财务报告,并出具了【2015】第480700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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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定;
5、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设计股份股份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8、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和附注);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证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设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侯力纲、辛赟
3、电话:025-84202066
传真:025-844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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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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