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3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4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通知,东方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2015年7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24),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8月24日,东方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304,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8%。本次增持前,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94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963%。本次增持完成后,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5,249,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061%(含限售股114,642,000股)。截至目前,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本次累计增持了607,900股,投入金额人民币10,096,801.64元。
三、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不排除通过合理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