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仲裁案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5-06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仲裁案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撤回仲裁申请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股东
●涉案金额:人民币7.988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进一步研究纠纷处理方案,目前无法判断对上市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或“本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后历次定期报告中披露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兖州煤业山西能化有限公司(“山西能化”)与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山西金晖”)合同履行纠纷仲裁案。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重述如下:
2005年2月,山西能化和山西金晖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山西金晖与山西能化控股子公司—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浩化工”)签订了《材料供应协议》,约定:如山西金晖不能保证天浩化工建设和生产所需的土地租用,煤气、中煤、水、电供应及铁路运输,将赔偿天浩化工实际损失;如因山西金晖违约导致天浩化工无法继续经营,由山西金晖按照高于项目全部投资总额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底价价格,购买山西能化持有的天浩化工全部股权,以补偿损失。
因山西金晖未按上述协议约定履行“煤气供应、中煤供应、土地租用等合同义务”,并擅自停供煤气,导致天浩化工无法继续经营。2012年4月,天浩化工被迫停产。2013年9月,山西能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山西金晖按照协议约定购买山西能化所持天浩化工全部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7.988亿元,以补偿损失。
二、案件进展情况
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次仲裁案后履行审理程序,尚未形成仲裁裁决。根据案件审理进展,为充分维护公司利益,山西能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请求,并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撤销仲裁的决定。
山西能化正在进一步组织研究纠纷处理方案,本公司将根据纠纷处理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