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 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董事姚建芳先生、独立董事刘章林先生、王子谋先生、陈柳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外,其余5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2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 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陈素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陈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2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依顿电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137,79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749.39万元后及其他发行费用1,283.3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57.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和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23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5,152.8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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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130,802.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57.26万元。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020.03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152.8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03.17万元,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98,907.6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商业银行每月应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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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相关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需要,2015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将“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 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6年7月31日以及将“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招商证券均发表了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30日公司刊登在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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