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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卫社先生代为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8名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卫社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内控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8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成立信息披露委员会,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主任委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控中心负责人、营销中心总经理、法务部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捌仟万元整,期限壹年;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期限壹年;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期限贰年。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保证担保。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6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17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079,200,000.00元,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减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71,492,800.00元后,余额2,007,707,200.00元于2010年9月20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具体明细如下:

      ■

      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828,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0年1月制订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0年10月18日分别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0月用募集资金28,228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园基地建设项目,对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分别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更换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于2011年9月1日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款项仅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部品部件生产建设项目。2012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广田高科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原账号为819813443508091001,银行自动更新账号为769257945808),更换至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812000491402010。并于2012年4月5日与财富里昂及广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款项仅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部品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账号:4000029719200122452,更换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账号:7441210182600117917;同意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账号:79030155100000362中的超募资金转存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账号:7441210182600117917 ,并于2013年7月22日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的变更。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与控股子公司方特装饰工业园生产项目(幕墙专业生产加工)重复,且方特装饰在幕墙专业领域实力较为突出,其筹建的工业园为幕墙专业生产加工基地,专业性强、规格更高,因此取消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

      截止2012年12月5日,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所需厂房建筑工程已完工,已采购生产设备546万元。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取消后厂房将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已采购的546万元幕墙设备以原价转让给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已返回募集资金账户。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

      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发展,根据广田高科发展需要,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田高科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燕川社区向阳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汪洋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木制品、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加工、技术研发、设计、施工安装、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广田高科财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广田高科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0,688.06万元,负债总额为8,316.99万元,净资产为42,371.07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6,210.87万元,净利润为-1,031.04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广田高科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1,868.34万元,负债总额为10,232.66万元,净资产为41,635.68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为3236万元,净利润为-735.39万元。

      三、担保具体情况

      广田高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公司拟就前述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广田高科担保,支持广田高科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合计为51,1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前述担保额度中对外担保额为1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4,17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为5,000万元。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提供的一般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尚未归还。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8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方特”)发展,根据广田方特发展需要,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田方特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广田方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保证担保(公司持有广田方特51%股权,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田方特49%股权),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田方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黄峰岭工业区方大第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军霖

      注册资本:6078.43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包括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幕墙、新型建筑材料、环保设备及器材、轻钢结构件、金属制品及金属结构的研发、生产、设计与安装;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的生产。

      2.广田方特财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田方特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396.13万元,负债总额为20,789.17万元,净资产为6,606.9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5,414.88万元,净利润为1,532.35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广田方特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7,216.49万元,负债总额为39,157.06万元,净资产为8,059.43万元;2015年1-6月累计营业收入为22,610.44万元,净利润为1,452.47万元。

      3.广田方特最新信用等级:AAA

      三、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与广田方特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广田方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保证担保(公司持有广田方特51%股权,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田方特49%股权),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反担保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用持有的广田方特49%股权为公司就上述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期限为公司就承担的担保责任享有追偿权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为广田方特担保,支持广田方特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合计为51,1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前述担保额度中对外担保额为1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4,17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为5,000万元。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提供的一般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尚未归还。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