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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0版)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7.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7.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系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无。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8.1.4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5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邮储银行 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邮储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5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75,079,265.7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均属于第一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27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附注7.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前:

      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4月15日)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买入及卖出股票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投资组合报告(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后:

      报告期(2015年04月16日-2015年06月30日)

      9.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9.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9.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9.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买入及卖出股票的情况。

      9.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其他债券品种中包含可交换债券。

      9.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9.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9.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10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前:

      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4月15日)

      10.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10.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注:以上均为信用B场内持有人。

      10.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11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后:

      报告期(2015年04月16日-2015年06月30日)

      1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11.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1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1.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12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2.1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3 重大事件揭示

      13.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3.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3.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20日发布公告,卢纯青女士自2015年6月18日起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周蔚文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报告。

      13.2.2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变更为步艳红女士,向监管部门的相关报备手续正在办理中。

      13.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3.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3.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3.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3.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华泰证券上海交易席位。

      13.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