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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5-07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5-07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 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5-07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55号核准,2010年8月公司公开增发A股22,997.80万股,发行价格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8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60,081万元。2010年8月17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五洲松德证验字[2010]2-0601号《验资报告》。

      201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257.60万元,201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5,952.75万元,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6,029.43万元,201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896.06万元,201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61.00万元,2015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81.48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7,778.32万元,其中包含以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7,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719.55万元(含利息及汇率变动影响,其中保证金286.95万元)。

      (二)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5号核准,2014年1月公司向原股东配售530,353,146股新股,配售价格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5,943.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58,723.10万元。2014年1月27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XYZH/2013URA3052号《验资报告》。

      201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3,939.69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250,167.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13,772.19万元。201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9.48万元,均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3,949.1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8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制订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修订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201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0年8月27日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管理,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中心营业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东岳大街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0年8月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中心营业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变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签订了《三方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变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订了《三方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缆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东岳大街支行签订了《三方协议》。

      2012年3月19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印度特高压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管理,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买分行、印度国家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4月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沈变公司、沈变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能源(印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能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买分行、印度国家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较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存储于以下账户:

      单位:万元

      ■

      注1:印度特高压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以印度卢比货币形式存放,该项目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按照2015年6月30日汇率(印度卢比:人民币=1:0.0974)折算。

      (三)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4年1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特变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2月1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特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较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于以下账户: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0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4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0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67,935.06万元。2010年9月20日公司201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0年10月11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67,935.06万元置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8,658.64万元置换“超高压项目完善及出口基地建设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衡变公司以募集资金4,320.20万元置换“直流换流变压器产业结构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沈变公司以募集资金7,785.00万元置换“特高压交直流变压器套管国产化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鲁缆公司以募集资金23,763.52万元置换“超高压及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23,407.70万元置换“苏丹喀土穆北部工程项目”及“苏丹东部电网工程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010年10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宜。

      3、用2010年公开增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安排,经公司2010年9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0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0年10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别完成了上述12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截止2011年4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11年4月25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2011年5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5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别完成上述9.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截止2011年11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2011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12月29日,公司以2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1-3月,公司及沈变公司分别完成了剩余3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2012年6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4、2010年公开增发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2013年1月8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2013年1月2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项目“超高压项目完善及出口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新变厂流动资金,以募集资金项目“苏丹喀土穆北部工程项目及苏丹东部电网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进出口公司国际成套业务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27,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净额的7.50%。

      上述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3年实施完毕。

      5、公司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未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公开增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加强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2011年10月25日公司201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11年11月10日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特高压变电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4亿元用途变更为投资“印度特高压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印度特高压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9,800万美元(约63,700万元人民币),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亿元,项目由沈变公司全资子公司印度能源公司建设实施,建设期为2年。

      “特高压变电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更为22,34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适当调整为:充分利用沈变公司原试验大厅,补充部分关键设备、技术软件,建设理化试验室,完善信息化等,项目建设期为2年。

      详见附表3“2010年公开增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14年配股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配股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为加强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的管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相关的事项均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附表1: 201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注1:上述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7,778.32万元包含公司以部分项目建设完工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7,000万元。

      注2:上述“印度特高压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各期使用金额分别按2012年12月31日汇率(印度卢比:人民币=1:0.1139)、2013年6月28日汇率(印度卢比:人民币=1:0.1022)、2013年12月31日汇率(印度卢比:人民币=1:0.0979)、2014年12月31日汇率(印度卢比:人民币=1:0.0979)折算,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汇率影响。

      注3:上述表中本年度投入金额、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截止期末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主要系:(1)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工,部分项目建设工程及设备尾款尚待支付;(2)部分募集资金建设完成后资金有节余,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项目流动资金。

      注4:“超高压项目完善及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新变厂总设计产能为5,000万kVA,2015年上半年实现产量为2,398万kVA,达到设计产能;“直流换流变压器产业结构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衡变公司总设计产能约为6,800万kVA,2015年上半年实现产量4,558万kVA,已达到设计产能; “特高压交直流变压器套管国产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该项目设计产能为生产套管3,564支,2015年上半年生产套管2,729支,已达到设计产能;印度特高压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经建设完成,2014年下半年开始试生产,印度能源公司总设计产能为2000万kVA,2015年上半年实现产量374.2万kVA,尚未达到设计产能。

      “超高压项目完善及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直流换流变压器产业结构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特高压交直流变压器套管国产化建设项目”“超高压及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未实现承诺效益,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较项目实施前下降,与此同时,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增加,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印度特高压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未实现承诺效益,主要是由于市场开拓、项目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对项目效益发挥有一定影响。此外,“特高压交直流变压器套管国产化建设项目”由于产品研发,研发费用支出较多,对项目效益发挥有一定影响。

      附表2: 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附表3: 2010年公开增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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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