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监事初铭志先生、副总经理于传福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以上人员于2015年8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34,500股,成交金额为8,169,98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监事初铭志先生、副总经理于传福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11日起,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方式,在公司复牌且完成开立资管账户后二个月内,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上述公告详见2015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具体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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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将严格执行证监会【2015】18号公告的规定,即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邓喜军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成员,其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45,485,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4%,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373,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3%。本次增持后邓喜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602,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490,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6%。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