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104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5年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涨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进一步加强“产、供、销、运”大联动常态化管理,夯实装置本质化安全,创新营销渠道,加快完善产业链和并购重组,确保上半年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电石配套60万千瓦动力站项目积极稳妥推进,其中60万吨电石项目自2015年4月陆续建成投产,2015年7月已全部投产,60万千瓦动力站项目一号30万千瓦机组于2015年7月12日并网发电。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130万锭纺纱(二期)即65万锭纺纱项目有序推进。富丽震纶200万锭纺纱项目已全面启动。
2015年上半年,公司生产聚氯乙烯树脂79.40万吨,生产烧碱(商品量)55.62万吨,生产电石72.07万吨(含托克逊能化试生产电石产量);发电40.96亿度;生产粘胶纤维16.38万吨;生产纱线2.69万吨。产品产销率均达到97%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672.45万元,同比增长30.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3.62万元。
(2)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①进一步加强“产、供、销、运”大联动常态化管理,发挥装置最大化效益。公司与电力部门建立紧密的协调机制,统筹安排上下游产业链同步生产、同步检修,完善内部“热电、电石、化工”小联动和“产、供、销、运”大联动常态化管理机制,通过计划性检修和预防性检修,最大限度减少非计划停车次数,以化工装置的满负荷、高效率运行为载体保障自备电厂效益的发挥。三大自备电厂上半年累计发电40.96亿度,成为公司主要的盈利来源。报告期公司PVC生产成本4,023元/吨,烧碱生产成本1,025元/吨,粘胶纤维生产成本8,852元/吨。
②进一步夯实装置本质化安全,保障生产系统平稳运行。一是以安全精细管理、一流操作技能保障装置安全运行。通过中泰-杜邦基础管理提升项目和北京八九点公司班组建设提升工程“双轮驱动”,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以信息化建设、自动化系统保障装置平稳运行。完成阜康能源MES系统生产信息化、中泰矿冶热电厂数字化、华泰公司智能化地磅项目验收,启动新疆富丽达及其下属公司信息化建设;下属子公司积极开展装置优化,与国内外先进企业、先进指标对标,实施半自动出炉机械手、电石炉净化系统、原料上料系统等设备自动化改造;利用生产信息化PI系统平台,自主开发规范仪表、质检、设备系统化管理和自动化控制,建立生产数据适时监控调度系统,提升装置自动化水平,进一步夯实装置本质化安全,保障生产系统平稳运行。
③加快PVC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展。一是自主创新拓展PVC应用领域。对市场保有量较大、附加值高的特种PVC进行研究和开发,其中包括高聚合度P2500聚氯乙烯树脂、消光树脂、掺混树脂、氯醋树脂、PVC-E五大类产品。目前高聚合度树脂和消光树脂研发已取得一定市场应用成果,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正在市场开拓和推广当中。掺混树脂及氯醋树脂小试已初步完成,PVC-E正在进行研发硬件设备的设计、试用阶段。二是借助“外脑”开展研发高端PVC。公司积极与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与北京化工大学开展PVC/ACR接枝共聚研究开发,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发PVC/EVA合金研究开发,与长春应化所进行低密度PVC发泡技术开发,与湖北工业大学进行建筑模板专用PVC树脂研究开发。
④创新营销渠道,开拓市场。一是以市场为导向实施营销“渠道创新”。从销量分布图、市场占有率、价格变化表等方面对疆内、国内、出口三个市场深入分析,提前预测市场形势,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趋势,实现顺市、顺价、顺量销售。优化市场布局、细分客户类型,实现定装置、定型号、定指标、定包装、定发运。通过与重要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与PVC下游生产企业深度结合。二是以铁路运输为杠杆创新国际贸易。利用氯碱产品、木浆原材料进出运输优势,顺利开通新疆-俄罗斯国际货运班列,进出口易货贸易通道进一步畅通。
⑤加快完善产业链和并购重组。一是建立上下游产能匹配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托克逊能化60万吨/年电石配套2×30万千瓦动力站项目建设。电石项目的8台电石炉已于7月全部投用,配套的动力站1号机组已并网发电。二是大力实施跨界合作,加快新疆富丽达项目建设,建立纺织铁路运输通道和木浆、PVC重进重出国际货运班列,降本增效成效显著;有序推进金富纱业130万锭纺纱(二期)65万锭纺纱项目和富丽震纶200万锭纺纱项目建设。三是稳妥推进重组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掌控氯碱产业发展的优势资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⑥细化管理争效益。一是节能降本增效。精算投入产出比,持续优化生产装置,从严从细控制各类物耗、能耗。按照“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循环利用”的环保治理理念,从源头最大化减少粉末量、降低用水量,过程中提高资源利用率,终点开展废水梯级利用、废气回收系统等三废再利用,成效显著。二是向全管理链要效益。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实施内部电厂环保系统的第三方管理,降低环保系统管理成本。积极消耗库存物资,开展修旧利废。三是坚持金融为产业服务。在2015年上半年多数银行贷款规模紧缩、资金紧缺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公司积极开拓多条融资渠道。同时,积极调整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四是创新采购降成本。加强采购计划管理、紧贴市场行情,降低采购价格;发挥集中采购优势,优化货款支付方式;发挥资金优势,通过预付款等方式帮助上游供应商解决发展问题,构建稳定、质优的原材料供应链。五是大力开展多经业务。结合公司运营,充分发挥全产业链经营,串联多经业务链,整合上游客户资源,大力开展多经业务。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属中泰化学2014年度非同一控制下通过增资取得控股权的子公司,合并新疆富丽达报表日为2014年12月31日,经复核新疆富丽达2014年度财务报表发现存在以下会计差错:
A、因对合同约定的自提部分产品运费理解有误,新疆富丽达母公司应计2014年度产品运输费用49,235,221.10元,按照中泰化学向新疆富丽达增资协议约定,相关费用应由新疆富丽达原控股股东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承担。调整此项会计差错增加新疆富丽达2014年度销售费用49,235,221.10元,增加应付账款-运费49,235,221.10元;同时增加其他应收款-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49,235,221.10元,增加资本公积49,235,221.10元。
B、因2014年度对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商务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新疆纺织企业优惠政策理解有误,2015年度经与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核实,新疆富丽达母公司2014年度多计财政贴息7,180,861.64元,多计进出口补贴收入7,023,966.49元。调整此项会计差错减少新疆富丽达母公司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14,204,828.13元,减少其他应收款14,204,828.13元。
C、因上述2014年度多计利润应冲回新疆富丽达母公司2014年度计提的所得税费用5,000,990.20元以及盈余公积5,843,905.90元。调减应交所得税后,账面反映的预交所得税3,836,966.55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D、新疆富丽达2014年7月31日投资控股合并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金富”),投资比例为51%,新疆富丽达期初合并巴州金富资产负债表时,未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巴州金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4,347,646.68元,同时应增加合并报表商誉2,217,299.81元,减少少数股东权益2,130,346.87元。2014年8-12月,巴州金富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随公允价值调整计提的折旧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39,377.32元,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费用39,377.32元;同时合并增加少数股东权益19,294.88元,增加少数股东损益19,294.88元。
因上述新疆富丽达会计差错调整,影响中泰化学母公司及合并会计报表调整:
A、中泰化学2014年2月28日首次增资新疆富丽达,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624,655.75元应当计入中泰化学母公司当期损益,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B、因新疆富丽达利润表调整,中泰化学母公司需减少确认2014年度投资收益17,520,819.46元。
C、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对新疆富丽达应补充出资49,235,221.10元,中泰化学母公司按照30%持股比例应确认资本公积14,770,566.33元。
D、因新疆富丽达其他资本公积变动,中泰化学母公司按持股比例应确认调减4,230.87元。
E、因前述调减新疆富丽达净资产导致中泰化学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中泰化学合并报表冲回原确认的合并投资收益1,301,223.39元,并确认商誉793,475.88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上述会计差错为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的会计差错。
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会计处理
中泰化学对上述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A、中泰化学母公司利润表投资收益调减17,520,819.46元,营业外收入调增624,655.75元,调减净利润16,896,163.71元;中泰化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调减2,129,828.25元,调减股东权益2,129,828.25元,其中资本公积调增14,766,335.46元,盈余公积调减1,689,616.37元,未分配利润调减15,206,547.34元。
B、中泰化学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调减18,822,042.85元,营业外收入调增624,655.75元,调减净利润18,197,387.10元。中泰化学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调增35,030,392.97元,其他流动资产-预交所得税重分类调增3,836,966.55元,商誉调增3,010,775.69元;应付账款调增49,235,221.10元,应交税费-所得税调减1,164,023.6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4,308,269.36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431,051.64元,其中资本公积调增14,766,335.46元,盈余公积调减1,689,616.37元,未分配利润调减16,507,770.73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7,070,279.96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设成立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一户。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洪欣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