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201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2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5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神股份”)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书》( [2015]26号、[2015]27号、[2015]28号、[2015]29号、[2015]30号、[2015]31号、[2015]32号、[2015]33号),证监会决定:维持河南证监局(以下简称“证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决定行使行政诉讼等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告编号:临2015-029)。
近日,公司、王锋先生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5)郑行初字第779号、(2015)郑行初字第778号),郑州中院已收到公司、王锋先生诉证监会、证监局一案的起诉状,并决定受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