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09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305号美丽华酒店B座1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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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符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1人,4名董事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2名监事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3、董事会秘书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名旭先生为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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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该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刘名旭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指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六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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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金桥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莉、王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详见公司披露的《新疆金桥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