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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3.1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3 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的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4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或偿还银行借款等合理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5 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7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8 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9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0 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上述公司债券的申报及发行工作能够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授权董事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有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6)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时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全资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时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时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关于上述议案5至议案7的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上述议案5至议案7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 债券品种及期限

      2.4 募集资金用途

      2.5 发行方式

      2.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7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2.8 上市场所

      2.9 决议的有效期

      2.10 偿债保障措施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红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时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全资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时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

      同时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兰州东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郑江家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食品工业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以及技术服务、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234,974,816.74元,负债4,017,564,117元,资产负债率为94.87%;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782,939,105.74元,净利润-139,290,255.74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799.8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8%,占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51%;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763.8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2%, 占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11%;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036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7%,占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40%。

      本公告中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2,196.7万元(1欧元=7.3989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占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88%。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上述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15:00至2015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5年9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债券品种及期限

      2.4募集资金用途

      2.5发行方式

      2.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2.8上市场所

      2.9决议的有效期

      2.10偿债保障措施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15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15年9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六)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与规划发展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与规划发展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7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

      (4)输入委托书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15:00时至2015年9月15日15:00时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资本与规划发展部

      联系人:孙志慧、陈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五、备查文件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备查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附件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