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6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上半年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5,546,292,390.94元,净资本为12,912,860,858.29元。
报告期内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2015年上半年没有发生触及监管标准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上半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鼎兴”)的竞争实力,做强做大直接投资业务,董事会同意对国金鼎兴增资,并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国金鼎兴增资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国金鼎兴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经营情况具体决定增资进度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期货”)的竞争实力,做强做大期货业务,董事会同意对国金期货增资,并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国金期货增资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经营情况具体决定增资进度及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监管部门取得核准/备案、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若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在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6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三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川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保证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上半年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5,546,292,390.94元,净资本为12,912,860,858.29元。
报告期内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2015年上半年没有发生触及监管标准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上半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同意推荐章卫红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15-6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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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8月27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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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1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新豪 牛月皎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传 真:028-86690365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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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