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84 公司简称:长电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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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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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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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行业发展趋势
1、报告期国际半导体行业整体呈增长态势,但增速减慢。根据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SIA)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6月全球半导体销售额280亿美元,较同期增长2%,但环比下降0.4%;2015年上半年累计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3.9%。
2、报告期内智能移动终端维持增长态势;LED、物联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成为电子行业增长的新引擎。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促进纲要》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的支持下,集成电路行业龙头加快技术进步、科技研发、结构调整,收购兼并。芯片设计、芯片制造和封装测试三业齐头并进,国际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董事会预定的经营目标,抓住市场与政策机遇,依托公司的先进封装技术,努力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公司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4.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5.86%。营业利润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51.51%。
2、报告期公司客户订单稳定,高端产品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集成电路封测产能利用率较高,盈利能力恢复。高端产品中晶圆级封装(WLCSP、Bumping等)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净利润同比增长68.77%;B2新厂凸块(BUMP)提前在4月份试产成功,在获得客户的考核通过后,已于6月份进入量产;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产品等市场应用的基板、FC类封测产品保持较快增长;高像素影像传感器稳定增长;公司内部确认的研发和管理方面的重点专项持续稳步推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技术、市场、客户等多方面强有力的支撑。
(三)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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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变动分析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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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收购星科金朋进展情况
本公司新加坡控股子公司JCET-SC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要约人”)于2014年12月30日发出附生效条件的要约,将以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STATS ChipPAC Ltd.(以下简称“星科金朋”)的全部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的对价将以现金支付。
2015年6月26日,本次附生效条件要约的生效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要约人向星科金朋发出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即正式要约),每股星科金朋股票要约收购价格为0.46577新元。
2015年8月5日,正式要约的生效条件均已获得满足,本次要约在各方面宣告为无条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有效接受要约的股份,占星科金朋总股本(不含要约人及其关联方或代表发出要约之前所持有的股份)的比例超过90%。据此,要约人将在要约期满后(即新加坡时间2015年8月27日下午5:30后)根据新加坡市场相关规定,执行法定强制程序,收购剩余股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15年6月2日召开的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集团”)持有的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16.188%股权并向新潮集团配套募集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不超过328,778,280元。
2015年7月2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4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披露了书面回复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并于2015年8月12日将反馈回复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4.12亿元,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45.49%,预计2015年可以实现年度收入计划。
(四)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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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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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增资800万美元,以便其向ADVANPACK SOLUTIONS PTE LTD支付购买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部分出资/股权的转让价款。
2、报告期内,公司拟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分别设立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分公司尚在设立中。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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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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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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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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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说明
经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之“年产9.5亿块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中的5.9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STATS ChipPAC Ltd.(以下简称“星科金朋”)股权。鉴于星科金朋已在韩国和中国上海建有较大规模的“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产品”生产线,且目前产能利用率不足,公司完成对星科金朋收购之后,为了充分利用星科金朋现有相关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导致产能过剩,因此拟降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9.5亿块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的投资规模。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亦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有效接受要约的股份,占星科金朋总股本(不含要约人及其关联方或代表发出要约之前所持有的股份)的比例已超过90%。在要约期(即2015年8月27日下午5:30)期满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JCET-SC(要约人)将根据新加坡市场相关规定,执行法定强制程序,收购剩余股权。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长电科技(滁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研制、开发、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截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61,052.42万元,净利润3,791.04万元。
2)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长电科技(宿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研制、开发、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截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6,478.91万元,净利润-3,590.64万元。
3)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
新顺微电子为本公司控股75%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060万美元,主营开发、设计、制造半导体芯片。
截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2,879.31万元,净利润1,972.91万元。
4)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
长电先进为本公司控股83.812%[母公司持股76.923%,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889%]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2,600万美元,主营半导体芯片凸块及封装测试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82,826.61万元,净利润11,400.49万元。
5)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74.78%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241.907413万美元,主营半导体封装、检测设备、精密模具、刀具及零配件。
截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264.95万元,净利润173.79万元。
6) 江阴新晟电子有限公司
该为本公司控股70%的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75万元人民币,主营新型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
截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7,980.87万元,净利润474.3万元。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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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江阴芯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新潮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