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5-07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下午14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7票 无反对、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3票 无反对、弃权票。关联董事王新潮、朱正义、王元甫、沈阳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长电科技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无反对、弃权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15-07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次监事会于2015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下午14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 无反对、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3票 无反对、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长电科技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 无反对、弃权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5-07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新潮、朱正义、王元甫、沈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蒋守雷、范永明、沙智慧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人在关联事项表决中都进行了回避,对股东是公平的。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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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江阴芯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智联”)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为江阴市澄江街道长山路78号,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新潮。经营范围:新型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技术的研发;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1%股权,并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在芯智联中担任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芯智联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芯智联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是积极、有益的。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5-07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电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1,436,39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5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60,068.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627,443.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332,625.62元。2014年9月24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苏公W【2014】B10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367.2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为5,034.98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为481965361187,并于2014年10月08日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已按相关规定公告披露。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存款余额为5,034.98万元(含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78,017,595.50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证天业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公W[2014]E1242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经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之“年产9.5亿块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中的5.9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STATS ChipPAC Ltd.(以下简称“星科金朋”)股权。星科金朋是一家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及测试业务,是世界排名前列的半导体封装测试公司,提供涵盖封装设计、焊锡凸块、针探、组装、测试、配送等一整套半导体解决方案。依托现有的在倒装芯片、晶元、3D封装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创新与成本高效的半导体解决方案。星科金朋目前在新加坡、韩国、中国上海、台湾和马来西亚拥有五个半导体封装及测试工厂和2个研发中心,同时在美国、韩国、日本、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台湾和瑞士拥有销售团队。
鉴于星科金朋已在韩国和中国上海建有较大规模的“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产品”生产线,且目前产能利用率不足,公司完成对星科金朋收购之后,为了充分利用星科金朋现有相关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导致产能过剩,因此拟降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9.5亿块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的投资规模。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亦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有效接受要约的股份,与已经由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或即将收购的股份之和,占星科金朋总股本(不含要约人及其关联方或代表发出要约之前所持有的股份)的比例已超过90%。在要约期(即2015年8月27日下午5:30)期满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JCET-SC(要约人)将根据新加坡市场相关规定,执行法定强制程序,收购剩余股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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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规模造成的。
注3: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9.5亿块FC(倒装)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7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发布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0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7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再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