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15—01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是否未能出席(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无。
●有董事是否对本次董事会某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无。
●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某项议案未获通过:无。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已于2015年5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改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其仍应依法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三名监事及三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云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为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热电”)在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的1年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及在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申请的1年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办理本次担保具体事项。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5-018号《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东山热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东山热电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东山热电的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宁钱江置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海宁钱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置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2015年9月17日起一年内有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5-019号《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宁钱江置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钱江置业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该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其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自有资金收益。钱江置业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该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公司授权期间,其运作比较规范,能严格按照授权规定操作。
钱江置业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钱江置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表决均由董事胡明、董事会秘书宋将林负责计票,监事司文负责监票。
特此公告。
三、 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 报备文件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 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15—018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
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热电”)
●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山热电公司注册资本为1,170万元,本公司持有股权612.8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2.38%,公司为东山热电在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的1年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及在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申请的1年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即将到期。现由于东山热电生产经营需要,向本公司申请继续提供向上述银行借款担保额度2,000万元。
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东山热电在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的1年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及在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申请的1年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办理本次担保具体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洛隆路611号
法定代表人:黄永友
经营范围:电力、蒸汽、自来水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不含饮用自来水)、
蒸汽烘烫、塑料制品制造、加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731,721.53元,负债总额为13,268,078.1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416,078.18元,净资产40,463,643.35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0,550,794.78元,实现净利润9,502,144.23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111,858.73元,
负债总额为11,820,820.2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820,820.20元,净资产42,291,038.53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885,621.52元,实现净利润5,922,395.18 元。
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70万元,本公司持有52.38%的股权,
海宁市海昌街道资产经营中心持有4.76%,杨建康等7位自然人持有42.8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东山热电在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的1年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及在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申请的1年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东山热电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东山热电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能够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
(不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报备文件:
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15—019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宁钱江置业
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6日,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宁钱江置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海宁钱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置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全资子公司钱江置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
2、投资理财额度
钱江置业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理财品种
投资理财品种为金融机构发售的对公保本型理财产品,级别为谨慎级,金融机构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理财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5、资金来源
钱江置业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该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议有效期
自2015年9月17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钱江置业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钱江置业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也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无风险或风险极低”,且提供本金
保护,风险较低。同时公司也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跟踪理财资金的动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钱江置业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该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其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自有资金收益。钱江置业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该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公司授权期间,其运作比较规范,能严格按照授权规定操作。
钱江置业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钱江置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钱江置业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