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9:30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5年8月15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卢震宇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15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二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5年8月15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松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5年8月26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公元”)加快发展,公司曾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下称“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为上海公元提供肆仟万元整(4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担保于2015年9月18日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为上海公元提供肆仟万元整(4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15年9月19日到2016年9月18日止。上海公元在此保证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永高”)加快发展,公司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下称“浦发行深圳坪山支行”)申请为深圳永高提供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担保于2015年4月20日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浦发行深圳坪山支行申请为深圳永高提供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15年9月15日到2016年9月14日止。深圳永高在此保证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8月21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999号
(3)法定代表人:王杰军
(4)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大口径塑料管材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管材管件及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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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一九九八年五月廿二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坑梓段69号
(3)法定代表人:张炜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塑胶制品及技术开发,建筑及道路建设配套用的新型材料、新型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经营至2019年6月29日止。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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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0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90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00万元,为上海公元提供担保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21,007.5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亦为2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21,007.53万元的比例亦为9.9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
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6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就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以东城开发区埭西路2号土地22,446.9平方米、房产10,623.92平方米,东城街道东城开发区埭西路2号土地22,934.80平方米、房产17,002.5平方米,东城开发区埭东路4号土地3,811平方米、房产5,085.57平方米,合计净值1,544.74万元、评估价值9,530万元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下称“工行黄岩支行”)。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018年9月23日止。公司拟以江口街道永固路5号土地21,381.8平方米、房产15,488.83平方米,合计净值2,764.19万元、评估价值3,615万元抵押给工行黄岩支行。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018年9月23日止。最终借款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抵押资产为公司正常银行借款所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截止2015年7月31日,以上抵押账面净值共计4,308.93万元,评估值为13,145万元,此抵押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15年8月31日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半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641/)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董事总经理冀雄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安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国先生、独立董事王占杰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