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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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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5-07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任思龙先生、杨成青先生、樊剑军先生、陈平先生、丁发晖先生、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刘正东先生、万如平先生、葛其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搬迁的议案》

      《关于公司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搬迁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7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8月27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8月26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思龙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3-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研究所所长、副厂长,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监事、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94年荣获机电部“部级优秀科技青年”称号;2007年担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常务理事,2008年被评为“浦东新区外高桥功能区优秀企业家”,2010年担任上海电器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

      任思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1,095,906股,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荣女士为姐弟关系外,任思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思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杨成青先生:男,1965年8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8-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质量科副科长,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销售经理、生产经理、营销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杨成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397,2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成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樊剑军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1991-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天水213西安公司生产技术主管,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制造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助理。

      樊剑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397,249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樊剑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陈平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1991-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产品研发主任,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控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研发总监、董事、总裁助理。2007年6月至今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2008年4月至今任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9)委员。

      陈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397,249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丁发晖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籍,大学专科,1992-2000年3月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深圳天庆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营销经理、品质经理、营销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裁助理。

      丁发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397,2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发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何斌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9—1990年在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从事项目评估工作,1993—1999年在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任经理,1999年5月—1999年11月在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处任副处长,1999年至今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工作,历任收购兼并一处副总经理、资本运作总部副总经理、证券上市及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及常务副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君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何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正东先生: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籍,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硕士,1991年7月—1994年6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担任助理检察员;1994年6月—1998年10月在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1998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曾获首届上海市优秀非诉讼律师、首届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正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正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万如平先生: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籍,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先后在江苏正则会计师事务所、大亚科技集团、惠生控股集团等单位任职,现任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万如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如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葛其泉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扬子木材总厂及分厂财务、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第一届、第二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多家证券公司内核小组成员。

      葛其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葛其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5-07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王建东先生、王金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8月26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东先生: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同济大学EMBA。1994-2000年在陕西省汉江钢铁厂工作,历任车间核算员、成本会计、会计科长等。2001―2006年在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总务部部长、采购开发部部长、无锡子公司财务经理等。2007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审计部负责人。

      王建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46,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建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王金贵先生: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1989-2004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任技术员、分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2004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担任公司行业总监。

      王金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833,18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金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7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一号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7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任思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杨成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樊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丁发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刘正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万如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葛其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王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王金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8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不应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否则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 邮政编码:200137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706;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1元代表议案1下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1下子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输入委托股数: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②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137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23025798

      附: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电器”)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电器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投票说明:

      1、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方法详见《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5-07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

      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6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搬迁的议案》,现将本次搬迁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搬迁概述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有效整合生产系统,节约生产经营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公司拟将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的生产经营业务按计划分批搬迁至康桥工业区内的生产基地。

      二、衡安路厂区、万祥厂区及康桥生产基地基本情况

      公司衡安路厂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厂区经营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是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公司主导产品的组装、检测、储存、发运均在此厂区完成。

      公司万祥厂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宏祥北路83弄1-42号,厂区经营面积约0.54万平方米,主要生产点焊件等零配件,完工后的零配件运至衡安路厂区进行组装。

      公司康桥生产基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包括康桥一期和康桥二期。2010年7月,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购买康桥工业区工业用地,面积为20092.1平方米,用于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生产线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简称“康桥一期””,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含地下面积),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14360.12万元,目前生产、研发及辅助场地均已建设完工。

      2013年5月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购买康桥工业区工业用地,面积为34,439.10平方米,用于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建设(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项目,简称“康桥二期”),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8.41万平方米(含地下面积),目前该项目尚在前期建设中。

      三、搬迁背景

      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的生产场地已达满负荷状态,现有的生产经营场地和生产布局已经不能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生产及销售规模的需求。另外,由于成品组装和主要点焊件的生产加工分散于衡安路和万祥两处,造成物流成本增加,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效率。上述因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康桥生产基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该工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非常便利、配套市政设施完善、产业发展要素齐备,为上海最早的市级工业区之一。为有效整合生产系统,优化生产布局,节约生产经营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公司拟将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统一搬迁至康桥生产基地。

      四、搬迁的具体事项

      为切实做好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的搬迁工作,公司成立了搬迁项目办,负责具体搬迁工作。

      1、搬迁时间

      为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搬迁将分步进行,预计用时4个月,拟于2015年10月初开始陆续搬迁,2016年1月底完成搬迁。

      2、搬迁费用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因搬迁发生的直接费用预计500万元。其中搬运费 300万元,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及其他费用200万元。

      五、本次搬迁存在的风险

      1、人员流失风险

      本次搬迁存在因工作环境、地域及交通等因素的变化而产生员工可能流失的风险。

      2、产品交付的风险

      由于设备的搬运、安装及调试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存在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风险。

      3、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虽然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但会产生相应的搬迁费用、设备安装、调试费用、资产减值或处置损失,对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4、其他

      本次搬迁尚存在其他相关未知风险。

      六、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将根据生产工艺特点、设备使用状况及订单量等综合因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按计划分批搬迁,确保公司在搬迁期间生产经营的平稳过渡。

      本次搬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实现生产系统内的物流储运、生产布局等资源的共享与整合,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节约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而推进公司未来的长期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