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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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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68

      联系人:古和鹏

      3.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3.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会计师:薛竞、陈熹

      §4基金名称

      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6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进行重点投资,并通过动态的资产配置,增加组合的超额收益,在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寻求长期稳定的资产增值。

      §7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高成长性企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7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持有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今后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基金的投资策略

      8.1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因素、经济周期情况、政策形势和证券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结合经济周期投资时钟理论,形成对不同市场周期的预测和判断,进行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通过积极分析判断市场趋势,运用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系统化管理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严谨衡量不同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评估股票市场价值,如股票市场价值的整体估值水平偏离企业实际的盈利状况和预期的

      成长率或预计将出现较大的偏离,本基金将及时降低股票资产配置,或适度增加债券市场的配置权重,避免或减少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潜在的资本损失。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通过深入研究中小板、创业板以及主板的上市公司,重点考察企业成长性等指标,并以企业增长驱动因素作归因分析,精选出高成长性企业进行重点投资。同时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并把握市场趋势和个股的投资机会,通过对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的分析来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中适时实现收益。

      ①企业过往的成长性和盈利状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未来的增长潜力。本基金首先通过企业成长性等定量指标初步筛选出成长潜力较大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初选备用库。采用的具体财务指标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将这两个指标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然后将排名结果相加,所得的排名作为上市公司的综合排名,选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高于行业和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作为初选股票。

      本基金尤其注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在公司研究团队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主要选取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位于前1/2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所隐含的往往是企业市场份额的扩大,体现公司未来盈利潜力的提高,盈利稳定性的加大,公司持续成长能力的提升。

      ②针对初选备用库中的股票,进一步进行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分析增长背后的驱动力量,判断这些驱动力量所带来的增长是否具备持续性。在此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应用“企业成长驱动归因模型”,重点从五个维度评价,对企业在未来两到三年的成长性进行分析和预测,精选出具有未来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企业成长驱动归因模型”主要包括:

      ■

      “企业成长驱动归因模型”重点从五个维度对备选库股票进行综合评估,针对不同行业特征,按照一定的权重加权综合,得出该股票的综合评级。

      ③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并把握市场趋势和个股的投资机会,结合股票规模、流动性和市值等多种因素,运用SAR转向指标,均线理论等技术分析手段,分析判断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中适时实现收益。此外,本基金积极把握经济转型结构当中出现的投资机会,关注如新兴战略产业、消费行业、高端制造业等,节能减排、低碳、区域投资等主题,积极捕捉由于总体或特定的经济、社会、政策以及科技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机会,获取一定的超额收益。

      (3)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主动投资管理的过程中,尤为关注风险控制,积极调整资产配置,控制下跌风险。

      在资产配置方面,根据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场趋势发生变化时,灵活调整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提高或降低风险资产持有比重;在股票投资方面,运用技术分析手段,从股票基本面变化、价格对比信号、收益率动态变化等方面进行有效跟踪,策略持有,而不片面强调中长期静态持有。

      本基金管理人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设身处地从投资者角度来控制投资风险,力争为投资者追求较高的绝对回报。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将在研判利率走势的基础上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

      在选择债券品种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骑乘操作、放大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8.2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

      (2)提出投资建议:投资研究团队依据对宏观经济、股票市场运行趋势的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向基金经理提出股票资产的投资建议。

      (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研究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4) 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出具风险监控报告。

      (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9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10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60%×沪深300指数+40%×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沪深300指数成份股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上证国债指数,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上证国债指数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11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为998,100.00元,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0元,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0元。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的股指期货交易符合既定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12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13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3.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8%,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

      ■

      后端收费(其中1年为365天):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14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对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和基金的业绩。

      6、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