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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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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1版)

      ■■

      ■

      3.2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3.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3.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陈熹

      §4基金名称

      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医药保健行业证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于医药保健行业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8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证券市场以及医药保健行业的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的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阶段性的最优资产;(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不同类资产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医药保健行业的发展状况,包括医药保健行业的产业政策变化情况、新药研发创新状况、医药行业的增长变化情况等;(4)市场方面指标,包括市场成交量、估值水平、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以及反映投资人情绪的技术指标等,并密切关注医药保健行业估值水平相对市场平均估值水平的折溢价率变化情况;(5)政策因素,包括宏观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和整个大消费行业相关政策等的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医药保健行业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医药保健行业股票是指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研究”)界定的医药生物行业股票,或已列入申万医药生物行业股价指数股票调整名单,但尚未进入申万医药生物行业股价指数成份股的股票;

      如果申万研究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医药保健行业股票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医药保健行业股票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及时公告。

      (2)子行业配置策略

      医药保健行业股票根据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类别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细分子行业,不同子行业又有不同的市场运行属性。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细分子行业间的配置。

      1)经济因素

      医药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在经济周期各个阶段的表现不同,预期收益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配置经济周期各个阶段预期收益率较高的子行业,并根据经济形式变化和市场风险偏好变化动态调整股票仓位。

      2)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

      医药保健行业受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影响。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因素、消费习惯和生活习惯等,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导致疾病谱的变化;政策因素包括政府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等。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对医药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的影响程度不同。本基金将动态关注社会因素影响和政府政策变化趋势,超配受惠于社会因素和政府政策变化的子行业股票。

      3)市场需求趋势

      医药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不同,有的表现为刚性需求,有的呈现较大弹性,导致不同子行业成长性出现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市场需求稳定或保持较高增长的细分子行业股票。

      4)行业竞争格局

      医药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内部的竞争格局不同,行业利润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或保持增长的子行业股票。

      5)技术水平及其发展趋势

      技术进步情况影响医药保健行业的长期生命力。医药保健行业技术进步情况受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及国际化程度等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关注医药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的技术水平变化及其发展趋势,重点投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较快且发展趋势良好的子行业股票。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出医药保健行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包括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和发展潜力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创新和受专利保护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以及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B、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C、公司治理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清晰、合理、可执行的发展战略;是否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债券投资策略

      在选择债券品种时,首先,综合考虑发债主体的信用水平、主营业务情况、发展情况、财务指标、国家政策和市场机遇等因素选择医药保健行业债券并进行动态调整;其次,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第三,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骑乘操作、放大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6、股指期货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9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10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其中,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1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未来,如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发布基准利率,或市场有其他更适合本基金的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2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13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3.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14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进行了更新。

      6、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7、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8、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9、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