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常经营性合同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5-04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性合同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1月9日,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山西太钢鑫磊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资源”)于鑫磊资源办公楼签订了《太钢盂县石灰项目基建剥岩及道路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太钢盂县石灰项目采矿外委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26)。《太钢盂县石灰项目基建剥岩及道路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5,660.92万元,期限为4个月,已于2013年8月25日执行完毕;《太钢盂县石灰项目采矿外委合同》年均合同金额约为5,699.08万元,合同工期为10年,该项目于2013年8月26日正式开工。
项目开工后,公司与鑫磊资源就合同的履行义务及进度问题存在争议,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减少损失,公司向鑫磊资源发去了《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函》,要求解除上述施工合同;近日,公司收到鑫磊资源的复函,本着相互尊重、友好协商的原则,鑫磊资源愿意解除《太钢盂县石灰项目采矿外委合同》,并愿意就合同解除事项与我公司进行协商。
截至目前,《太钢盂县石灰项目采矿外委合同》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495.87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4%,应收账款为758.43万元。该合同的解除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