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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临2015-084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26日在北京国投大厦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施洪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半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2、《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公告(临2015-085号)。

      3、《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公告(临2015-086号)。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临2015-085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资产重组后业务开展需要,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及上市券商的普遍做法,现对公司证券相关业务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调整,该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的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预计收入

      ■

      ■

      注1: 2015年6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72号)文核准,安信证券将持有的安信基金19.71%股权转让予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7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信证券持有的安信基金股权比例从52.71%变更为33%,不再将安信基金纳入安信证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安信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安信基金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下同。

      2、预计支出

      ■

      3、投资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股份比例为46.13%。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会生先生,注册资本194.7051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范围:从事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农业、林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办理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业务;办理投资项目的咨询业务;从事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份比例为20.58%。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洪涛女士,注册资本63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证券公司被撤消、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

      (三)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的参股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安信证券的参股公司,股份比例为33%。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牛冠兴先生,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专业理财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

      (四)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是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入领先生,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五)其他关联方介绍—国投控制的其他公司

      1、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投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柏寿先生,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

      2、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是国投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良先生,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资产管理,资产重组,自有设备租赁,与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和产权经纪业务。

      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投控股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股份比例为51%。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柏寿先生,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纯亮先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是国投的控股子公司,股份比例为35.6%。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兰如达先生,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6、国投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国投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兰如达先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车辆保险和人身保险等领域。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收入

      1、证券交易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佣金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交易单元租赁收入:参照市场席位租赁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产品代销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4、承销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5、财务顾问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6、投资顾问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7、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8、存款利息收入:参照金融行业同业存款的市场利率水平定价。

      9、向关联方借款利息收入:参照市场利率水平定价。

      (二)支出

      1、利息支出:参照市场利率水平、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2、房屋租赁费用支出: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三)投资

      认购基金产品:以基金净值认购并相应支付手续费,手续费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拓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2015年8月26日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做《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5-086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下午2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国投五号楼2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决议见2015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部议案文本将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

      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传真电话:021-68762523,联系电话:021-68763708。

      4、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五号楼202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股东出席现场会议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