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半年报》及《川仪股份半年报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3)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合同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拟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账户中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报告期以前已使用募集资金21,431.66万元,2015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3.1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724.85万元,201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2.2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4.54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现金管理收益为462万元)。公司201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16,473.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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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等,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公司业绩,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2014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等货币基金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根据上述决议,2014年9月19日,公司将账户内暂时闲置的3亿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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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已于2015年3月19日终止,到期收回本金3亿元,现金管理收益为462万元。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201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8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12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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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核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7月公开发行A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格 6.72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7,2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2014 年 7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2014 年 7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第8-2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以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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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实施了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经公司2014年9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19日,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暂时闲置的3亿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存期六个月;经公司2014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1.6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经公司2015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724.8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4.54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现金管理收益为46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473.47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合同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拟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账户中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2015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半年报》及《川仪股份半年报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8日


